感冒(小儿感冒)(ICD—10 JOO.O)[诊断]一、现代医学诊断标准(《儿科学》本科教材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感冒:是小儿常见的疾病,主要侵犯鼻,鼻咽和咽部,因此常用急性鼻咽炎(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扁挑体炎等诊断名词,也可就称上呼吸道感染。鼻咽感染也可涉及邻近器官,如喉、气管、口腔、鼻窦、中耳、眼及颈淋巴结等。病原体可由各种病毒和细菌都可引起上呼吸道感染,尤以病毒感染为多见,约占原发病感染的90%以上。临床表现:轻重程度相差很大,一般年长的症状较轻,婴幼儿时期则重症较多。1、轻症:如流清涕、鼻塞、喷嚏等,也可流泪,哇微咳,或咽部不适,可在3-4天内自然痊愈。如范围比较广泛,涉及鼻咽部或疾病,常有发热、咽痛、扁挑体炎及咽后壁淋巴结组织充血和增生,有淋巴结肿大,发热可持续2-3天至1周左右。婴幼儿容易引起呕吐及腹泻。2、重症:起病时发热体温可达39-40℃或更高,伴有畏寒、头痛、全身无力,食欲锐减,睡眠差。不久可见鼻咽分泌物。频繁咳嗽,咽部红或发生疱疹和溃疡(称疱疹性咽炎),红肿明显波及扁挑体时出现滤泡性脓性渗出物,咽痛和全身症状加重的颌下淋巴结压痛明显。急 性上呼吸道感染所致的高热惊厥,大多在婴幼时期发病后1-2天发生。一般只发作一次,如多次发生无需鉴别。可有急性腹痛发生。血象:病毒感染一般白细胞偏低或正常范围。细菌感染则白细胞总数大多增高。二、经多年临床研究,确立了辨病、辨证的诊断标准。(一)辨病1、轻度:曾感冒的有呼吸道症状,如流清涕、鼻塞、喷嚏,也可流泪、微咳、咽部不适,可在3-4天内自然痊愈。2、中度:发热、咳嗽、咽痛声嘶、咽后壁淋巴结组织充血和增生,婴幼儿可出现呕吐、腹泻,发热时可持续2-3日至一周左右,高低不等。3、重度:起病时发热可高达39-40℃或更高,伴有畏寒、头痛、全身乏力、食欲锐减、睡眠不安、烦澡,随即可见鼻咽分泌物,出现频繁咳嗽,咽部充血,发生疱疹和溃疡。扁挑体红肿,明显时有白色斑点状渗出物。较严重症中胃感,高热,惊厥急性腹痛。(二)辨证中医诊断为感冒,分III型:1、外寒证:发热轻,恶寒重,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喷嚏,咳嗽,喉痒不适,口不渴,年长儿诉肢体痛,舌苔薄白,脉浮紧。2、风热证:发热重,恶风有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咳嗽或目卡流泪,烦热口渴,咽红肿痛,舌质红少津,苔薄黄,脉浮数或滑数。3、暑热证:高热不退,无汗,头痛,身重困倦,胸闷,食欲不振,或呕吐,腹泻,或鼻塞流涕,咳嗽,舌尖红,苔白腻,脉数。由于小儿病理生理特点,临床表现较重,证情复杂,常见的兼证有挟痰,挟滞,挟惊证。三、中西医分期分型诊断中医分证,西医分度诊断(详见中西医诊断水平)[治疗]一、冶疗水平,经多年临床研究实践,已具备完整的中西医治疗常规。二、治疗原则1、抗病毒治疗,利巴韦林针剂10-15mg/kg/d肌注或静脉滴注,利力宁冲剂,穿琥宁、鱼腥草、板兰根注射液、清开灵等均可根据病情肌注或静滴注。更昔洛韦口服。2、解热镇痛药物,布洛芬混悬剂口服,克感敏,扑热息痛,安瑞克,泰诺,感力等药物口服,安痛定肌注,高热者用小儿退热栓塞肛、物理降温等。3、如是细菌感染或病毒性感染后,继发细菌感染者,可选用敏感的抗生素如:青霉素类、头胞菌素类及大环内酯类等抗生素肌注或静脉滴注。4、对症支持疗法:对于病情较重,高热不退不能进食或进食很少者,可静脉补液,防止脱水及电解质紊乱。发生高热惊厥者给予镇静、止惊等处理。(二)中医治疗原则及方案:急则治标1、外寒证:治法:辛温解表方药:葱豉汤,杏苏散或荆防败毒散加减。荆芥,淡豆豉,前胡,羌活,独活,桔梗,甘草,咳重加杏仁,百部,头痛加白芷。2、风热证:治法:辛凉解表方药:银翘散加减银花,荆芥,牛旁子,桔梗,薄荷,甘草,咽痛加射干,青黛,高热加生石膏,咳嗽加桑叶,杏仁,前胡。3、暑热证:治法:祛暑解表方药:新加香薷饮香薷,银花,连翘,扁豆,藿香,夏朴,甘草,热重心烦加炒栀子,淡豆豉,湿重加佩兰,滑石,呕逆加竹茹,半夏。[疗效]一、判断标准(《儿科学》本科教材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治愈标准: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体温正常,精神食欲好。并发症基本治愈。临床好转标准;临床症状和体征基本消失,体温基本正常,精神食欲基本正常,并发症有好转。临床治疗无效标准;临床症状和体征无好转,体温未恢复正常,精神食欲不振,并发症无好转。 二 、疗效分析 安全可靠,近2年来治疗600多例,总有效率99%。[药物]已形成与中西医辨病辨证的协定处方。处方:1、风寒感冒:葱豉汤,杏苏饮可荆防败毒散加减。2、风热感冒:银翘散加减。3、暑邪感冒:新加香薷饮加减。[实验研究]已连续多年进行临床研究观察,已取得满意疗效。[成果]1、被医院学术委员会定为丙级单病种。2、通过了同行评议。
生理性黄疸和病理性黄疸的区别1、从出现时间上区分:生理性黄疸:足月儿(胎龄满37周不满42周的新生儿)生后2~3天出现黄疸;早产儿(胎龄不足37周的新生儿)生后3~5天出现黄疸。病理性黄疸:在生后24小时内即出现。2、从持续时间上:生理性黄疸:足月儿4~5天达高峰,5~7天消退,最迟不超过2周;早产儿5~7天达高峰,7~9天消退,最长可延迟到3~4周。病理性黄疸:黄疸持续时间长:足月儿大于2周,早产儿大于4周。3、从黄疸的程度上:生理性黄疸--黄疸程度较轻,黄疸主要分布在面部及躯干部,而前臂、小腿、手心及足心常无明显黄疸。病理性黄疸--皮肤呈金黄色,甚至桔黄色,或黄疸遍及全身,手心、足底也有较明显的黄染。4、从黄疸进展情况:生理性黄疸--黄疸进展较慢,每日胆红素升高< (5mg/dl)。病理性黄疸--在一天内加深很多,每日胆红素上升大于5mg/dl。5、从一般情况:生理性黄疸--新生儿一般情况良好,体温正常,食欲好,睡眠、哭声、精神状态和平常一样,体重渐增,大便及尿色正常。病理性黄疸:可伴有体温不正常、食欲不佳、呕吐,或精神差、嗜睡、两眼呆滞、吸奶无力、不吃奶甚至出现呻吟、尖声哭叫等。伴有贫血或大便颜色变淡或呈白色(白陶土样)者;尿液呈深黄色、茶色甚至酱油色。6、对于黄疸消退后又出现得是病理性黄疸。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因素作用下,新生儿“生理性”黄疸也可以向病理性黄疸转化。
儿童期意外损伤已被国际学术界确认为21世纪儿童期重要健康问题,亦是21世纪儿科和儿童保健领域里的一个前沿课题。1998年8月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召开的第22届国际儿科学术会议上有关意外损伤的论文占11.7 %,显示了这一课题的特殊地位。1989年9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儿童意外损伤会议是儿童期意外损伤研究和防治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因为自那次会议以后,意外损伤形成儿科学中一个独立的专题,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究;并引起社会有关各界协同努力、共同治理。大多数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的儿科学会相继成立儿童意外损伤专业委员会(在我国这个课题隶属于儿童保健学组),开展各项相关研究、参与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各级(国家、省市县、社区、各专业)预防干预方案。 儿童期意外损伤(childhood injury)也可称为儿童期意外事故(childhood accident)。按字面界定,可以定义为由意想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损伤或死亡,即所谓unintentional injuries。从1985年起,美国国家儿童卫生与人类发展研究所(NICHD)邀请各国专家定义标准化问题。1989年3月,NICHD再次召集学术会议对意外损伤的定义和分类进行标准化,可供实践中参照使用。目前认为意外损伤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件,它是生活中对人生命安全、健康及生活质量有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因素,亦有内在规律性,它属于一类疾病,国际疾病分类(ICD-9)已将其单独列为一类,这个分类中包括自杀、他杀和虐待。从70年代末期起,欧洲及其以外的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的流行病学报告表明,意外死亡已成为儿童总死亡顺位中的首位。90年代初期,连一般发展中国家,像尼日利亚、巴巴多斯、哥斯达黎加、墨西哥等国家的意外死亡,除在0岁组居死亡顺位第三位外,在1~4岁、~9岁、~14岁组皆为第一位。我国妇幼卫生项目县,以及江苏、山东等地局部抽样调查表明,意外死亡已占0~14岁儿童意外死亡顺位的第一位死因。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结果表明,在1~4岁组中无论在城市、农村或在全国范围平均皆为第一位死因。因此,在我国尽管经济快速发展方在起步,但意外损伤已经成为儿童期一个严重健康问题。根据我国儿科工作者所做的趋势分析表明,我国90年代初期儿童意外损伤的流行学总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新生儿疾病、感染性疾病的死亡率呈下降趋势,意外死亡率呈上升趋势,车祸死亡率的上升尤为显著。由于某些经济、文化、传统习俗特点,目前,我国儿童意外损伤的发生处于奇高水平,若不加强控制,则会以较高速度(每年约7%~10%)发展。 根据美国1985年统计,美国儿童意外损伤造成的潜在寿命损失为4千1百万人/年。经济损失为83亿美元。1990年日本政府用于儿童意外损伤的开支为1亿2千多万美元。我国某试点县调查表明,在1991~1992年间,儿童意外损伤经济损失为22 984元,潜在寿命损失为2 904人/年(为瑞典1985年全国儿童意外损伤潜在寿命损失的30%),意外死亡与伤害的发生比例高达1:9(在个别年龄段和性别可达1:19)。 儿童意外死亡和伤残后对家庭的精神打击是无法直接计算的。在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模式中,失去一个孩子或儿童终生伤残给父母带来的心理打击更是难以估计。 1993年5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了第二届国际儿童意外事故学术会议,报告了各国在儿童意外损伤流行学研究和干预控制工作所进行的深入研究。1996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召开了第三届国际儿童意外损伤学术会议。此次会议的论文表明,国际学术界的有关研究已深入到意外损伤的发生机制和重要危险因素的识别和干预。我国儿科学会儿童保健学组参加了该会议的筹备工作,我国儿科和儿童保健工作者有5篇论文入选参加会议。80年代后期,WHO欧洲办事处在制订“欧洲2000年保健计划”时提出,以1990年数据为基准,2000年降低意外死亡25%,降低意外伤残50%。随后各国相继立法,成立专门组织,建立监测系统,提出干预方案,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儿科工作者在参加1989年第一届国际儿童意外损伤会议后,在卫生部妇幼司领导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下,于1992年在妇幼卫生项目县开展了儿童意外损伤流行学研究。在此期间一些有关单位在死亡调查中重点描述了意外死亡的发生水平。我国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车祸与中毒。意外损伤的主要原因为跌落、烧伤或烫伤、动物致伤等。我国儿童意外损伤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双亲忙于自己的事,对儿童照顾不周,交通量剧增与交通管理脱节;居室布局与结构不合理,第一代能源(固体煤)利用不当;周围环境安全标记不完善或不醒目;急救转运系统不健全;健康教育不普及等。1999年1月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儿童保健学组与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在海南省海口市组织召开的儿童意外损伤会议表明,我国儿童期意外损伤的研究、干预和人群控制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赶上本领域内国际发展的前沿,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还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组织协调工作:(1)呼吁建立由政府各有关部委组成的联合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国家级监测系统、干预方案;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各级相应方案。(2)组织多学科研究,对不同类型意外损伤的发生机制、预防方案、急救转运体系等问题提出规划。(3)加强预防儿童期意外损伤的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介或举办各种培训班、讲座、家长会,把防范儿童意外损伤的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和儿童青少年。在意外损伤的防治工作中,健康教育应是坚持不懈的基本措施。儿科和儿童保健工作者还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尽快在各种环境中完善安全警告标志。要组织生产安全产品,加强急救转运体系的建设,普及现场首次抢救技术与知识的法规,加强立法管理,例如北京市颁布禁止燃放烟花炮竹,限制养犬、禁用含铅汽油等法规。此外,还应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有:意外事故发生机制中心理冲突、情绪压抑、精神分裂、行为偏离、性格畸形、人格异化、攻击行为等不良心理-行为因素的作用。 我国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传统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的精神,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文化认识,若采取得力措施,全社会重视,到2000年完全可以使儿童意外损伤的发生水平控制在WHO所推荐的控制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