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洲
主任医师 教授
3.9
产科韩平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9
产科卢红梅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9
产科陈文玮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8
产科张国英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8
产科葛志平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8
妇科王美莲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8
产科晋柏
主任医师
3.8
产科姜子燕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7
产科周欣
主任医师
3.7
陈黎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7
产科蒋小青
主任医师
3.6
产科卢守莲
主任医师
3.6
产科杨娜娜
副主任医师
3.6
产科王珏
副主任医师
3.5
产科姜海风
副主任医师
3.5
产科瞿琳
副主任医师
3.5
产科潘义
副主任医师
3.5
产科钱怡
副主任医师
3.5
有关妊娠期高血压与低血压的概念 蒋小青 1. 什么是妊娠期间高血压? 妊娠期间的高血压定义为诊室血压≥140/90 mmHg。 2. 什么是妊娠期间轻度高血压? 收缩压140~159 mmHg 和(或)舒张压90~109 mmHg 为轻度高血压。 3. 什么是妊娠期间重度高血压?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高血压。 4. 什么是妊娠期低血压? 妊娠期间(除外病理状态)诊室血压<90/50 mmHg为妊娠期低血压。 5. 怀孕后监测血压的方法有哪几种? (1)定期产检诊室血压监测; (2)家庭血压监测(home blood pressure monitoring,HBPM); (3)动态血压监测(ambulatory blood pressure monitoring,ABPM); (4)无人值守自动诊室血压测量,目前大医院常采用的监测方法。 6. 产后要监测血压吗? 需要监测。因为分娩后72 h是血压波动的高峰期,产后要密切监测血压,尤其是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妇女,更需要持续监测。 7. 产后血压监测时间? (一)一般孕妇 (1)产后72小时内; (2)产后42天。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产妇 (1)如条件允许,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产妇出院后至产后3周内应进行动态血压监测; (2)产后3个月; (3)产后1年; (4)以后每年健康体检。
孕前保健(preconception care)和孕期保健(prenatal care)是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并发症的发生率及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通过规范化的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能够及早防治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时发现胎儿异常,评估孕妇及胎儿的安危,确定分娩时机和分娩方式,保障母儿安全。 2011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制定了《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1],这是我国制定的适宜我国国情的第1部“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通过该指南在全国的实施和推广,对规范我国的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方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近年来,由于对产前检查的方案又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产前筛查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此,产科学组决定在《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第1版)》的基础上,参考美国[3-4]、英国[5]、加拿大[6]和WHO[7-8]等发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9-12],同时也考虑了卫生经济学的要求,制定了《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分为必查项目和备查项目)。其中健康教育及指导、常规保健内容和辅助检查的必查项目适用于所有的孕妇,有条件的医院或有指征时可开展备查项目。同时,本指南制定了简要表格,便于临床医师使用时快速参考。本指南仅适用于单胎妊娠、无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的孕妇。 孕前保健(孕前3个月) 孕前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减少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孕期保健的前移。 一、健康教育及指导 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体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计划妊娠的夫妇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导,主要内容包括: (1)有准备、有计划地妊娠,尽量避免高龄妊娠。 (2)合理营养,控制体质量增加。 (3)补充叶酸0.4~0.8 mg/d[13-14],或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14]。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NTD)儿的孕妇,则需每天补充叶酸4 mg[13-14]。 (4)有遗传病、慢性疾病和传染病而准备妊娠的妇女,应予以评估并指导。 (5)合理用药,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避免接触生活及职业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7)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9)合理选择运动方式。 二、常规保健(针对所有计划妊娠的夫妇) 1. 评估孕前高危因素: (1)询问计划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 (2)评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族史和遗传病史,不宜妊娠者应及时告之。 (3)详细了解不良孕产史和前次分娩史,是否为瘢痕子宫。 (4)生活方式、饮食营养、职业状况及工作环境、运动(劳动)情况、家庭暴力、人际关系等。 2. 体格检查: (1)全面体格检查,包括心肺听诊; (2)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体质指数(BMI); (3)常规妇科检查。 三、必查项目 包括以下项目[9-10]: (1)血常规; (2)尿常规; (3)血型(ABO和Rh血型); (4)肝功能; (5)肾功能; (6)空腹血糖水平; (7)HBsAg筛查; (8)梅毒血清抗体筛查; (9)HIV筛查; (10)地中海贫血筛查(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等地区)[3-5,8,15-16]。 四、备查项目 包括以下项目: (1)子宫颈细胞学检查(1年内未查者); (2)TORCH筛查[1-6,9-10]; (3)阴道分泌物检查(常规检查,及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检查)[ 1-6,9-10]; (4)甲状腺功能检测[17-18]; (5)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针对高危妇女[3,19-20]; (6)血脂水平检查[1,3]; (7)妇科超声检查; (8)心电图检查; (9)胸部X线检查[1,3]。 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的要求,是在特定的时间,系统提供有证可循的产前检查项目。产前检查的时间安排,要根据产前检查的目的来决定[1-6]。 一、产前检查的次数及孕周 合理的产前检查次数及孕周不仅能保证孕期保健的质量,也可节省医疗卫生资源。WHO(2016年)发布的孕期保健指南[8],将产前检查次数增加到8次,分别为: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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