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绞痛患者的注意事项
一、心理指导: 告知病人需保持良好心态,因精神紧张、情绪激动、饱食、焦虑不安等不良心理状态,可诱发和加重病情。病人常因不适而烦躁不安,且伴恐惧,此时鼓励病人表达感觉,告知尽量做深呼吸,放松情绪才能使疾病尽快消除。 二、饮食指导: 减少饮食热能,控制体重;少量多餐(每天4~5餐),晚餐尤应控制进食量,提倡饭后散步,切忌暴饮暴食,避免过饱;减少脂肪总量,限制饱和脂肪酸和胆固醇的摄入量,增加不饱和脂肪酸;限制单糖和双糖摄入量,供给适量的矿物质及维生素,戒烟戒酒。 在食物选择方面,应适当控制主食和含糖零食,多吃粗粮、杂粮,如:玉米、米仁、小米、荞麦等;禽肉、鱼类,以及核桃仁、花生、葵花子等硬果类含不饱和脂肪酸较多,可多食用;多食蔬菜和水果,不限量,尤其是超体重者,更应多选用带色蔬菜,如菠菜、油菜、番茄、茄子和带酸味的新鲜水果,如苹果、桔子、山楂,提倡吃新鲜泡菜;多用豆油、花生油、菜油及香油等植物油;蛋白质按劳动强度供给,冠心病患者蛋白质按2克/千克供给。尽量多食用黄豆及其制品,如豆腐、豆干、百叶等,其他如绿豆、赤豆也很好。 禁忌食物:忌烟、酒、咖啡以及辛辣的剌激性食品;少用猪油、黄油等动物油烹调;禁用动物脂肪高的食物,如猪肉、牛肉、羊肉及含胆固醇高的动物内脏、动物脂肪、脑髓、贝类、乌贼鱼、蛋黄等;食盐不宜多用,每天2~4克;含钠味精也应适量限用。 三、作息指导: 制定固定的日常活动计划,避免劳累。避免突发性的劳力动作,尤其在较长时间休息以后。如凌晨起来后活动动作宜慢。心绞痛发作时,应停下所有活动休息。频发或严重心绞痛病人,严格限制体力活动,应卧床休息。 四、用药指导: 1、硝酸酯类,硝酸甘油是缓解心绞痛的首选药 (1)心绞痛发作时可用短效制剂1片舌下含化,1-2分钟即开始起作用,持续半小时;勿吞服。如药物不易溶解,可轻轻嚼碎继续含化。 (2)应用硝酸脂类药物时可能出现头昏、头胀痛、头部跳动感、面红、心悸,继续用药数日后可自行消失。 (3)硝酸甘油应贮存在棕褐色的密闭小玻璃瓶中,防止受热、受潮,使用时应注意有效期,每用6个月须更换药物。如果含服药物时无舌尖麻刺烧灼感,说明药物已失效,不宜再使用。 (4)为避免体位性低血压所引起的晕厥,用药后病人应平卧片刻,必要时吸氧。长期反复应用会产生耐药性而效力降低,但停用10天以上后,复用可恢复效力。 2、对长期服用β受体阻滞剂 如阿替洛尔(氨酰心安)、美托洛尔(倍他乐克)时,应指导病人 (1)不能随意突然停药或漏服,否则会引起心绞痛加剧或心肌梗死。 (2)应在饭前服用,因食物能延缓此类药物吸收。 (3)用药过程中注意监测心率、血压、心电图等。 3、钙通道阻制剂,目前不主张使用短效制剂(如心痛定),以减少心肌耗氧量 五、特殊及行为指导: 1、寒冷刺激可诱发心绞痛发作,不宜用冷水洗脸,洗澡时注意水温及时间。外出应戴口罩或围巾。 2、病人应随身携带心绞痛急救盒(内装硝酸甘油片)。心绞痛发作时,立即停止活动并休息,保持安静。及时使用硝酸甘油制剂,如片剂舌下含服,喷雾剂喷舌底1—2下,贴剂粘贴在心前区。如果自行用药后,心绞痛未缓解。应请求协助救护。 3、有条件者可以氧气吸入,使用氧气时,避免明火及急剧碰撞。 4、病人洗澡时应告诉家属,且不宜在饱餐或饥饿时进行,水温勿过冷过热,时间不宜过长,门不要上锁,以防发生意外。 5、与病人讨论引起心绞痛的发作诱因,确定需要的帮助,总结预防发作的方法。 六、病情观察指导: 注意观察胸痛的发作时间、部位、性质、有无放射性及伴随症状,定时监测心率、心律。若心绞痛发作次数增加,持续时间延长,疼痛程度加重,含服硝酸甘油无效者,有可能是心肌梗死先兆,应立即就诊。 七、出院指导: 1、减轻体重,肥胖者需限制饮食热量及适当增加体力活动,避免采用剧烈运动防治各种可加重病情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贫血、甲亢等。特别要控制血压,使血压维持在正常水平。 2、慢性稳定型心绞痛病人大多数可继续正常性生活,为预防心绞痛发作,可在1h前含服硝酸甘油1片。 3、病人应随身携带硝酸甘油片以备急用,病人及家属应熟知药物的放置地点,以备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