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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亚亮副主任医师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临床心理科 强迫症是一种慢性、难治性心理疾病。其痛苦程度高,治疗周期长,在漫长的治疗过程中患者需要一些行之有效的自助方法。此外,一部分症状较轻的患者也迫切期望通过有效的自助方法帮助自己摆脱强迫症状。研究认为“暴露反应预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患者学习在有可以导致强迫症状的刺激环境中暴露自己,学习了解强迫相关的想法、冲动,用新的健康行为替代强迫症状。这种方法除了可以在治疗中使用更为专业的方法,也可以学习比较简单的方法进行自助。自助包括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再确认。患者每天需要全心的觉察症状与想法、情绪、行为之间的关系。因为我们不是直接作用于症状而是解决产生症状的想法、情绪和行为。第二步,再归因。当出现症状的时候要告诉自己“这不是我想要的,这是强迫症”,停止对症状直接作出反应,将症状摆在一边,做其他事情,有助于改善症状。同时更为深入了解强迫症的生理因素和与之相关的心理因素,知道这是一种疾病,而不是你必须应对的事实。第三步,转移注意力。选择自己喜欢的有趣的活动,运动、听音乐、读书、钓鱼……来取代症状。这个过程并不容易,所以应该允许自己有15分钟的时间再确认、再归因。活动如果有一点点用,就要鼓励和奖赏自己。只要不断的练习,症状就会大大缓解。有时你的症状来的太强烈了,以至于你无法用其他行为替代它。你就需要不断的重复以上步骤,同时提醒自己“不是我想,是强迫症让我做,即使它这次赢了,下次我会做的更好。”你需要知道,只要你有这样的想法,即使症状出现了,你也走在治愈的路上了。当然,你需要每天把自己成功应对症状的经验记录下来,帮助你自己不断的用成功的经验鼓励自己继续下去,同时这也是不断的远离强迫症的过程。第四步,再评价。这一步有两个重点,一是要在强迫症状即将到来的时候准备承受,二是出现症状的时候不要自责,清楚它从哪里来,知道如何应对,拒绝让他打败你。当症状来临时,你已经做好准备了。除了暴露与反应预防,以一种新的“自我催眠”代替老的想法也至关重要。如果你是强迫性洗涤,你可以尝试每次洗涤达到目标后,即反复告诉自己“已经很干净了,我可以去做其他事情了。”如果你总是反复检查门窗,请试着专心、仔细、缓慢的完成这个工作,然后停一下把动作印刻在心中,最后告诉自己“我已经把门窗关好了,我看见我把门窗关好了”,就更能确认自己已经小心的关好门窗了。反复重复,持之以恒。给自己一个提示卡片,提示自己洗涤的时间、检查的次数等,告诉自己只需要80分,而非120分。也可以让自己能够不被症状控制。作为强迫症患者,每个人都需要知道享受生活工作的过程,不要过分重视结果,享受欣赏过程,体验自己的情绪,处理信念中的“应该”,知道所有的强迫症状都是对自己有意义的,在深层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你还需要接纳症状的存在。这些都对强迫症治疗至关重要。最后,要知道一点,你需要在整个治疗的过程中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确定一个行之有效的目标,逐渐的减少症状,不要太紧迫,慢慢来你会看到生命中更美的风景。本文为机构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文中所涉及案例均经过本人同意并化名,其他人请勿对号入座。本文系顾亚亮医生授权好大夫在线(www.haodf.com)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2017年04月14日 5806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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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鸥主任医师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心身科 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是病人反复出现的明知是毫无意义的、不必要的,但主观上又无法摆脱的观念、意向的行为。其表现多种多样,当一个人出现无意义的动作,如反复检查门是否关好,锁是否锁好;常怀疑被污染,反复洗手;反复回忆或思考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出现不可控制的对立思维,担心由于自己不慎使亲人遭受飞来横祸;对已做妥的事,缺乏应有的满足感…… 由于强迫症患者有明显的心理冲突,存在强迫与反强迫的对立,患者深感痛苦,而正常人却难以理解,为此,常常影响到人际关系或家庭的幸福。 那么,强迫症是否能采用一种简便的方法进行检测呢?下面就介绍一种简单检测方法,请你根据最近一周以内的下述情况和感觉进行评定,评分标准分为5级:没有评为0分;很轻评为1分;中等评为2分;偏重评为3分;严重评为4分。 评分方法:将各条目的分值相加,根据我国的正常值标准,总分超过20分,应考虑有强迫症的可能,建议您到精神科或心理咨询门诊作进一步检查确诊。1、头脑中有不必要的想法或字句盘旋;2、忘性大;3、担心自己的衣饰不整齐及仪态不端正;4、感到难以完成任务;5、做事必须做得很慢以保证做得正确;6、做事必须反复检查;7、难以作出决定;8、反复想些无意义的事;9、注意力不能集中;10、必须反复洗手,点数目;11、反复做毫无意义的仪式动作;12、常怀疑被污染;13、总担心亲人,作无意义的联想;14、出现不可控制的对立思维、观念。 (转摘)2010年09月04日 14407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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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印主任医师 聊城市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科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缩写OCD)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临床表现 症状多种多样,既可为某一症状单独出现,也可为数种症状同时存在。在一段时间内症状内容可相对的固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内容可不断改变。 一、强迫观念 :即某种联想、观念、回忆或疑虑等顽固地反复出现,难以控制。 (一)强迫联想:反复联想一系列不幸事件会发生,虽明知不可能,却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绪紧张和恐惧。 (二)强迫回忆:反复回忆曾经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虽明知无任何意义,却不能克制,非反复回忆不可。 (三)强迫疑虑: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要反复核实。如出门后疑虑门窗是否确实关好,反复数次回去检查。不然则感焦虑不安。 (四)强迫性穷思竭虑: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进行反复思考,明知毫无意义,却不能克制,如反复思考:“房子为什么朝南而不朝北。” (五)强迫对立思维:两种对立的词句或概念反复在脑中相继出现,而感到苦恼和紧张,如想到“拥护”,立即出现“反对”;说到“好人”时即想到“坏蛋”等。 二、强迫动作 (一)强迫洗涤: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总摆脱不了“感到脏”,明知已洗干净,却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强迫检查:通常与强迫疑虑同时出现。患者对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复检查,如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信件或文稿等。 (三)强迫计数:不可控制地数台阶、电线杆,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 (四)强迫仪式动作:在日常活动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动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脱衣鞋并按固定的规律放置,否则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脱。 三、强迫意向 在某种场合下,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十分苦恼。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但患者却十分紧张、恐惧。 四、强迫情绪(obsessive emotion) 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伤天害理的事,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处境等的恐惧。注意事项当下列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症状持续存在影响正常生活时,就应该考虑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和治疗了: 经常对病菌和各种疾病敏感,并毫无必要的担心; 经常反复洗手而且洗手的时间很长,超过正常所需要;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重复相同的话语好几次; 觉得自己穿衣,清洗,吃饭,走路时要遵循特殊的顺序; 经常没有必要地反复做某些事情,例如检查门窗,开关,煤气,钱物,文件,表格,信件等; 对自己做的大多数事情都要产生怀疑; 经常不自觉地去想一些不愉快的回忆或想法,使人不能摆脱; 经常认为自己的细小的差错就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 时常无原因地担心自己患了某种疾病; 时常无原因地计数或多次吟唱某一段歌曲; 在某些场合,很害怕做出尴尬的事; 当看到刀,匕首和其他尖锐物品时会感到心烦意乱; 为要完全记住一些不重要的事情而困扰;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破坏某些物品,或伤害他人; 在某些场合,即使当时生病了,也想暴食一顿; 当听到自杀,犯罪或生病这类事情时,会心烦意乱很长时间,很难不去想它。 有洁癖、幻想症、电邮综合症、自慰过度等表现。 当脑子里出现听到或看到某一观念或某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病程和预后一般起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可持续多年或时轻时重。病前性格特征明显、发病年龄较早和病程较长者,治愈后欠佳。随年龄增长,症状逐步减轻;病前有较明显精神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不显著、病程较短;无阳性家族史者的症状也有可能自发缓解。人群特征 不是每个强迫症患者都具有以下所有特征,不能以偏概全。性格表现只是一种表象,重点在于其发病原因。强迫症患者也具有许多优秀的人格特质,这边只是列举了部分患者的某些性格特点。另外,此段内容有待考量与判断。不一定正确。 强迫症多在30岁以前发病,以脑力劳动者常见。某些强烈的精神因素作为起病诱因,强而不均衡型的人易患本病,其性格主观、任性、急躁、好胜、自制能力差,少数患者具有精神薄弱性格,自幼胆小怕事、怕犯错误、对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遇事十分谨慎,反复思想,事后不断嘀咕并多次检查,总希望达到尽善尽美。在众人面前十分拘谨,容易发窘,对自己过分克制,要求严格,,工作认真负责, 一般起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可持续多年,或时轻时重。病前性格特征明显,发病年龄较早和病程较长者愈后欠佳。随年龄增长症状逐步减轻,病前有较明显精神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不显著病程;较短无阳性家族史者的症状也有可能自发缓解。病因及发病机制 强迫症是一种病因比较复杂的心理障碍,许多研究者分别从神经生化、遗传学以及心理学等多种途径探讨这一现象的成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十分有说服力的解释。以下列举几种主要的假说及影响因素。 一、观察学习假设 根据学习理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而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这样,事实上,个体就已经习得了一个新的驱力。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是,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个体的焦虑便得到了缓解,这种结果强化了个人的强迫。并且,因为这种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驱除了个体的获得性内驱力(焦虑),因而逐渐地稳定下来,成为习得性行为的一部分。 二、系统家庭假设 这种假设认为,病症表达了系统的破坏,而这个系统存在于人际关系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来进行互动。 三、Rachman-Hodgson假设 Rachman & Hodgson在分析了一些过去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导致强迫症的原因可能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共同作用。1.遗传因素;2.情绪失调;3.社会性学习;4.对于特殊经验的学习。他们假定,强迫症是一个连续变化发展的行为模式,由于上述几方面在不同情况下的相继作用,导致个体最终演变成强迫症。 四、精神分析学说 弗洛伊德认为强迫症是病理的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防御机制不能处理 强迫性人格而形成的焦虑,于是产生了强迫性症状。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派认为,焦虑是理解所有强迫症的关键。当本我的情欲与攻击驱力和超我要控制和调节这类驱力发生冲突时,自我如果不能运用理性机制来调节它们的冲突以及缓解冲突引起的焦虑,就不得不采用一些心理防御机制来避免焦虑,如压抑、投射、反向形成、固着等。假如这些防御机制不足以抵御或缓解这些焦虑时,为了替代本能欲望冲动,强迫症性冲突就产生了。由于本我要寻求的表现的本能冲动处于潜意识领域,自我就很难意识到其冲突的真正对象,因此就体验到莫名的恐惧、焦虑。所以,焦虑被精神分析理论认为是强迫症最基本的核心症状。当焦虑转换为躯体症状时,则表现为癔症的转换性症状;焦虑被分离出意识时,则表现为癔症的分离性症状;当焦虑被转向外部世界的对象时,则表现为恐惧症;当焦虑被隔离开时,则表现为强迫症;如果焦虑被直接体验,则表现为焦虑。这些症状可理解为"妥协形成"或自我企图来整合自我驱力、超我与现实的结果。 五、条件反射 巴甫洛夫以大脑皮层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来解释本症的生理机制。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不但人类正常的行为方式是刺激―反射的结果,病态的行为反应已是通过条件反射而形成的 ,强迫症的产生可能就是如此。 经典的条件反射的模式把恐怖症看作是学得的恐惧反应。华生做过一项实验,一个名叫Albert的小男孩年仅九个月,身体健康,天不怕地不怕。他们趁Albert不注意的时候,突然敲响一面铜锣,这声突如其来的巨响终于把小Albert吓哭了;不仅如此,配合铜锣刺激,他们还使Albert学会了对先前并不害怕的小白鼠产生了恐惧反应;经过3个月的反复实验,这种恐惧反应甚至进一步泛化到狗、兔等动物或皮毛衣物等。 操作条件作用的观点是,受到强化的行为就容易保留下来。这在强迫症中看得最清楚:强迫礼仪常常是一种可减轻充满恐惧的强迫性思维的行为,所以不管这个行为多么愚蠢或不合理,它还是继续下来。例如,患有强迫性核查症状的病人,会不断地检查他们是否把门锁好,是否把衣服叠好,是否把灯关掉等等。他们需要以固定的、礼仪式的方式把各件事情做"好",他们被这种需要困扰着。Roper曾做过这方面的研究,以了解被试的检查反应。在被试的仪式动作前后对他们进行估量,可以发现核查前焦虑有明显的增长,而在核查后焦虑有所减轻。这说明他们的强迫性核查行为在得到强化。通过强化习得的强迫症行为可能"有意义",也可能是偶然的结果。研究发现,有复视等癔症症状的飞行员似乎有一种与焦虑来源直接有联系的症状;与此相反,许多强迫症状只不过是变化不定的意外事件的结果。 六、素质特别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 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 、"不安全" 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决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 七、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重要的诱发因素 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八、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 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2%-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九、生化研究 提示5-羟色胺(5-HT)系统功能增强与本症发病有关,因此5-HT再摄取抑制剂如氯丙咪嗪、氟西丁及氟伏沙明等,都对强迫症有较好的疗效。另外一些研究提示本症与抑郁症的发病存在连锁关系,如本症患者有25%-40%对氟美松抑制实验(DST)不抑制,部分患者多导睡眠图显示快速动眼睡眠(REM)潜伏期缩短等。} 十、神经信号传导研究 2007年,国际权威科学杂志《自然》发表了中科院上海生科院神经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冯国平的研究成果,首度揭示了强迫、焦虑和压抑的生理机制,指出“皮质-纹状体-丘脑-皮质回路”出现信息传导不畅是强迫症的病理原因,冯国平的研究小组在做动物实验时发现,敲除了Sapap3基因的小鼠,居然出现了类似人类强迫症的行为——小鼠反复抓自己的脸(小鼠通过抓摸来“洗脸”),直到毛皮破损,甚至流血,还无法停止,同时还会焦躁不安。研究人员介绍说,Sapap3是Sapap家族蛋白质中,唯一在纹状体中“任职”的一位。它缺位时,一些信息传导会出现“一边倒”。比如,正常情况下,小鼠感觉脸脏了,抓几下就会感到干净了,但没有Sapap3时,“脸干净”的信息怎么也传不回大脑,于是小鼠就会不停地重复一个动作,无法停止。在清华大学出版社的著作《心灵杀毒2.0——弗洛伊德的拼图》中也进一步验证了神经回路学说,指出强迫焦虑是心灵呼吸的哮喘症,发明了以此原理开发的缓解强迫焦虑的自助方法。诊断依据 一、不可控制的反复出现某种观念、动作或意向,伴有焦虑和痛苦的情绪体验。 二、患者明知这些症状不合理、不必要、却难以摆脱,迫切要求治疗。 三、患者的工作,学习效率明显下降,对日常生活也产生不良影响。 四、病前性格特征及病程可助诊断。病程可长可短,研究病例的病程至少三个月。 五、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脑器质性疾病伴发的强迫症状。鉴别诊断 妄想症和精神分裂 有些强迫症个体表现出来的强迫思维也具有妄想特征。有5%的强迫症病人坚信他们的强迫思维是真实的,另外20%的人也相信,但是没有到坚信的地步。因此,我们在诊断的时候必须考虑用缺乏“自知力”这个标准,来诊断那些对自己的思维坚信不疑的病人。妄想症与强迫症的区别强迫症会有强迫动作。因为强迫症中,强迫思维往往伴有强迫动作。 强迫思维与抑郁性沉思(DepressiveRumination) 对强迫思维与抑郁性沉思要做出明确区分具有一定的困难。二者的区别在于思维的内容和对思维的抵制程度不同。与强迫思维不一样,抑郁性沉思的内容是悲观的,最后陷入沉思。而且,抑郁性沉思的人不太会努力来压抑这些想法,而强迫症患者会努力压制这些想法。当病人同时患有强迫症和抑郁症是,他会表现出这两种症状,但是在暴露联系中,只有强迫症状得到处理。在临床上,我们还发现,患有抑郁症的病人认为治疗是无效的,这样的观点会影响患者对治疗进展的正性评价,影响患者的积极性,虽然这与强迫症无关,但是,在治疗中,也需要的到处理。 颞叶癫痫:偶可出现强迫观念和行为,呈发作性,并有其它颞叶癫痫的症状,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等检查可助鉴别。 广泛性焦虑症: 广泛性焦虑与强迫症在过度忧虑上就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与强迫思维内容不一样,过度性忧虑,其忧虑的具体内容一般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而且病人并不认同自己的忧虑是不合适的(自我协调ego syntonic),它们不会觉得它们不应该担心那些事情。而强迫思维的内容一般是虚构的,而且对这些想法病人认为是不合适的(自我不协调 ego dystonic),他们认为不应该出现这些念头。除此之外,广泛性焦虑障碍病人和强迫症病人都会担心他们日常的一些事情,比如担心他们的孩子会生病,广泛性焦虑障碍病人会担心由于生病导致的长远的后果(比如学习退步,身体衰弱等等),而强迫症患者则会注意疾病的病菌(比如他们的孩子身上的感冒病毒会大批滋生)。对于那些没有强迫动作,只有强迫思维的患者,尤其要区分忧虑与强迫思维。 恐惧症: 如果不考虑仪式行为,特定的恐惧症和强迫症是很相似的。比如说,对细菌和老鼠的病人常常能够通过成功回避老鼠来降低焦虑,但是,对于强迫症病人来说,如果他带有“老鼠病毒”的强迫思维,虽然老鼠已经走了,他仍然会感觉受到细菌的感染,即便是在知道某个地方只是在几个小时前出现老鼠的情况下,也会感觉被感染。这些问题通常会导致病人随后采取回避性行为(比如大洗衣服。洗澡等)。这些行为通常在特定的恐惧症病人身上不会发生。 疑病症与身体变形障碍(Body Dysomorphic Disorder) 疑病症的特点是对自己的健康特别关注,身体变形障碍关注的则是自己身体上有什么畸形,这两个方面也是强迫症患者强迫思维的内容。将强迫症与它们区分开来的最好方法是从内容这两个方面。大多数疑病症和身体变形障碍关注的只是某一个方面的问题。而且,强迫症病人害怕将来会感染上疾病,而疑病症与身体变形障碍通常关注的是现在已有的一些问题,比如疑病症害怕自己已经生上什么病了。 抽动秽语综合症(Tourette’s Syndrome)和其他抽搐障碍(Tic Disorders)治疗 (1)心理治疗:解释性心理治疗为治疗的手段之一。对于患者要冷静分析本人的人格特点和发病原因,包括童年有无产生强迫症的心理创伤。如能找出原因,应树立必胜信心,尽力克服心理上的诱因,以消除焦虑情绪。要以坚强的意志力克服不符合常情的行为和思维。矫正强迫症行为和思维要循序渐进,并持之以恒,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同时多参加集体性活动及文体活动,多从事有理想有兴趣的工作,培养生活中的爱好,以建立新的兴奋灶去抑制病态的兴奋点。 生物反馈治疗、系统脱敏疗法、厌恶疗法、暴露疗法等,都有一定效果。 可以试用这样的治疗方法:把病人置于严密监护下,当病人欲进行强迫动作或思维时,家人就以谈话或邀请参加某种活动的方法分散转移其注意力,以阻止强迫动作和思维发生。同时请精神科医生讲解治疗原理,给病人以鼓励和奖品。第二阶段再让病人逐步接触能诱发强迫的刺激,一方面阻止症状的出现,一面使刺激逐渐升级。实践证明,经多种治疗无效的难治病人,大多数用此法能获得好的效果。 对于强迫观念者,当强迫观念一出现,即用声音干扰,效果也较满意。 家属对病人应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不要过分担心,尽量避免跟病人讲大道理,尤其不能追根究底。对病人提出的问题,最好按常识给予答复,说一遍即可,无需重复。 (2)药物治疗:可用三环类抗抑郁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 ①氯丙咪嗪:对强迫症状有较好的疗效,同时对伴随的抑郁症状也有治疗效果。氯丙咪嗪的治疗剂量为150~300mg/日,分2次口服。开始用时剂量宜小,逐渐加量。 ②氟西汀(百忧解):对强迫症状有较好疗效,氟西汀的治疗量为20~80mg/日。 ③氯羟安定:对强迫症状也有一定效果。氯羟安定的治疗量为1~2mg/日。 (3)精神外科治疗:对少数症状严重、久治不愈的强迫症患者,可破坏患者脑的某些部位如额叶内下侧、扣带回等,对减轻强迫症状和社会适应功能均有一定帮助,但须严格掌握对象预防 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被一些想法和行为所操控,比如反复想同一个问题,或者重复做同一件事。尽管他们明知这些想法和行为没有必要,却无法停止。当这些想法和行为影响到一个人的正常生活时,他就可能罹患一种严重但可以治疗的疾病,精神医学家称之为强迫症,或强迫性神经症,英文缩写为OCD。 患有强迫症的患者常为那些持续的、重复的想法或强迫动作感到烦恼,并引起毫无根据的、过分的、不必要的焦虑或恐惧。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断产生怀疑,经常需要询问别人,获得他人的证实。因此,强迫症的特征是:患者明知这些强迫想法和仪式行为没有必要,但不管怎样都要去完成。强迫症的预防 从小注意个性的培养是十分必要的。不要给予过多,过于刻板的要求,对于预防强迫症的发生有很大帮助,特别是父母本人有个性不良者更应注意。 参加集体性活动及文体活动,多从事有理想有兴趣的工作,培养生活中的爱好,以建立新的兴奋点去抑制病态的兴奋点。 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有强迫思维时不要对抗或用相反的想法去“中和”,要带着“不安”去做应该做的事。 有强迫动作时,要理解这是违背自然的过度反应形式,要逐步减少这类动作反应直到和正常人一样。坚持练习,必然有益。 注意心理卫生,努力学习对付各种压力的积极方法和技巧,增强自信,不回避困难,培养敢于承受艰苦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是预防的关健。2010年08月25日 19467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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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琼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精神科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阳琼 教授 主任医师一、定义 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等症状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强迫观念是不由自主出现在患者脑内的思想、想像和冲动;强迫行为是外显的行为或隐蔽的对抗思想,强迫行为是为了减少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各种活动,或以某种方式解释强迫观念。患者深知这些强迫症状不合理、不必要,但却无法控制或摆脱,因而焦虑和痛苦,但在疾病慢性迁延之后,患者的焦虑与痛苦感会减轻,代之以刻板行为。另外,起病于儿童青少年的强迫症其反强迫也不明显。反强迫:患者 这有几个问题值得大家思考:1、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成对出现,但实际上临床的缺有极少部分患者仅表现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原因如何?2、强迫观念导致痛苦并引起焦虑,强迫行为消除或减少焦虑,仪式化动作或刻板行为是强迫行为的慢性化状态,其减少焦虑是无效的,但患者此时的焦虑感却明显减轻,如何解释?3、没有强迫行为的强迫观念叫做强迫性穷思竭虑,从痛苦体验上来看应该是最强烈的,但患者为何不启动其防御机制,通过强迫行为去消除这些痛苦感?二、诊断标准现有对强迫症的诊断主要依据以下三大诊断系统,下面我将一一介绍。1、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SM-IV)的标准:(1)具有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 强迫观念的定义如下:①反复出现持久的思想、冲动、意象,在病程中的某些时间体验为闯入的和不适当的,并引起显著的焦虑或苦恼。②思想、冲动、意象不只是对现实生活问题的过度忧虑。③病人企图不理会或抑压这些思想、冲动、意象,或以其他思想或行动来中和它们。④病人认识到这些思想、冲动、意象是自己的头脑的产物(不是象思维插人那样被外界强加的)。强迫行为的定义如下:①病人感到作为对强迫观念的反应或按照必需严格遵守的规则而被迫做出的重复行为(例如,洗手、摆放物品、核对)或精神运作(例如,祈祷、计数、重复默读)。②这些行为或精神运作的目的在于预防或减少苦恼或预防出现某种可怕的事件或情境。但是这些行为或精神运作与打算中和或预的事件或情境缺乏现实的联系或显然是过分了。(2)在病程中的某些时间病人认识到这些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是过分的和不合情理的。注:此点不适用于儿童。(3)这些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引起了显著的苦恼,也是费时的(每天花1小时以上),或者显著地干扰了病人的日常生活、职业(学业)功能、社交活动或人际关系。(4)如果存在另一轴I的障碍,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的内容不限于该障碍所有的(例如,进食障碍时专注于食物;拔毛发狂时专注于拔毛发;躯体变形障碍时关注自己的外貌;物质使用障碍时沉溺于成瘾药物;疑病症时关注患严重疾病;性欲倒错时专注于性欲或性幻想;重性抑郁障碍时反复的内疚)。(5)障碍不是由于物质(例如:成瘾药物、处方药物)或躯体情况的直接生理效应所致。标明: 自知力不良:目前发作的大部分时间中,病人不能认识到这些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是过分的和不合情理的。2、WHO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的标准: 本障碍的基本特征是反复出现的强迫思维或强迫动作(为简单起见,提到症状时用强迫(obsessional)代替强迫-强制(obsessive-compulsive)。强迫思维是以刻板形式反复进入患者头脑中的观念、表象、或冲动,它们几乎总是令人痛苦的(因为内容为暴力、猥亵方面的,或仅仅因为患者认为其内容毫无意义)。患者往往试图抵制,但不成功。然而,虽然这些思维并非自愿且令人反感,患者认为它是属于自己的。强迫动作或仪式是一再出现的刻板行为。从根本上讲,这些行为既不能给人以愉快,也无助于完成有意义的任务。患者常将其视为能防范某些客观上不大可能的事件,且他们认为事件对患者有害或者是患者造成的危害事件。这种行为通常(但并非总是如此)被患者认为是无意义的或无效的,且反复企图加以抵抗。在病程漫长的病例,抵制可能十分微弱。往往存在植物性焦虑症状;不过,不伴明显植物神经兴奋的内在紧张或心理紧张的痛苦感也很常见。强迫症状,特别是强迫思维,与抑郁有密切关系。有强迫障碍的人常存在抑郁症状,患复发性抑郁障碍的人在抑郁发作时也可有强迫思维。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抑郁症状的加重或减轻一般会伴有强迫症状严重度的平行变化。 强迫障碍在两性发生率相同,患者的人格常带有突出强迫反应性特征。发病多在童年或成年早期;病多变。若不存在明显的抑郁症状,转成慢性的可能性更大。诊断要点要作出肯定诊断,必须在连续两周中的大多数日子里存在强迫症状或强迫动作,或两者并存。这些症状引起痛苦或妨碍活动。强迫症状应具备以下特点:(1)必须被看作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2)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患者徒劳地加以抵制,即使患者不再对其它症状加以抵制;(3)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应该是令人不愉快的(单纯为缓解紧张或焦虑不视为这种意义上的愉快);(4)想法、表象或冲动必须是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 包含:强迫性(anankastie)神经症强迫-强制神经症 鉴别诊断:由于抑郁障碍与强迫障碍经常同时存在,两者的鉴别可能很困难。对于急性发作的障碍,优先考虑首先出现的症状;如果两组症状都存在且都不占优势,一般最好将抑郁视为原发。对于慢性障碍,单独存在的那组症状中出现最频繁的应作为优先考虑的诊断。 偶尔的惊恐发作或轻微的恐怖症状无碍于诊断。但是,见之于精神分裂症、Tourett氏综合征、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强迫症状应视为这些障碍的一部分。 虽然强迫思维与强迫动作经常并存,在某些个体辨认出究竟哪一组症状占优势是有用的,因为二者对不同的治疗方法反应不同。以强迫思维或穷思竭虑为主 可表现为观念、心理表象或行为的冲动。内容可有很大变异,但几乎总是令患者痛苦。例如,一位妇女害怕自己最终会无法抵制要杀死自己所爱孩子的冲动,因而痛苦不堪;又如,受到反复出现的猥亵的或亵渎的自我不相容的心理表象的折磨。有时,涉及的观念完全没有意义,如没完没了地对不可能有定论的选择进行近乎哲学层次的思考。这种对选择考虑的决断不能,也是许多其它强迫仪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并往往伴有对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无法作出必要的决定。 强迫性穷思竭虑与抑郁的关系尤为密切,仅当不存在抑郁障碍时出现或继续存在穷思竭虑,才倾向于作强迫障碍的诊断。以强迫动作[强迫仪式]为主 大多数强迫动作涉及清洗(特别是洗手),反复检查以防范潜在的危险情境、保持有序和整洁。外在行为所隐含的是害怕,或害怕自己遇到危险,或害怕由自己引起危险。强迫仪式动作可占去一天中的数小时,有时还伴有明显的犹豫不决和行事迟缓。总的说来,两性发生率相等,但洗手仪式更多见于女性,而没有重复的行事迟缓在男性更常见。 与强迫思维相比,强迫仪式动作与抑郁的关系不那么密切,行为治疗更易于使之改善。混合性强迫思维和动作 多数强迫障碍患者同时有强迫思维及强迫行为的表现,如果两组表现突出程度等同,则应采用这一亚类,这是一般的情形。但是由于强迫思维和强迫动作适宜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如果有明显占优势的一组症状,单独予以标明是有用的。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的标准: 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症状标准】(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l项: ①以强迫思想发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②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③上述的混合形式;(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结合以上三个诊断系统,我们可以理解:(1)强迫思维和强迫动作是相互联系的,强迫思维被定义为引起显著焦虑或痛苦烦恼的思想、冲动意念或想像;强迫动作被定义为目的在于减少由于强迫思维带来的痛苦烦恼而被迫进行的外显的(行为)或者内隐的(心理)活动。90%的强迫症患者主诉,他们的强迫动作就是为了预防强迫思维的出现或是减少强迫思维带来的痛苦烦恼。结合临床与既往的研究发现90%以上的强迫症患者同时具有强迫思维和强迫动作方面的症状。在调查强迫思维方面时,只有2%的病人主诉他们是纯粹的强迫思维,没有强迫动作(Foa et a1.1995)。不管是仪式行为还是仪式精神活动,二者功能是相同的,其目的都是为了预防或者减少强迫思维带来的难以摆脱的痛苦,都是为了降低恐惧,寻求安全感。所以,传统观点认为强迫思维只是精神方面的活动,强迫动作只是行为方面的活动,二者是相互区别的,这个观点现在看来是不准确的,虽然所有的强迫思维是精神活动,但强迫动作既包括心理活动,也包括行为。(2)不再强调内省(inight)的诊断标准了。有研究者认为内省和信念强度其实是一个连续体,更能代表临床强迫症病人的实际情况,以前的观点认为,所有的强迫症病人都能够意识到自己对自己强迫思维和强迫动作认识不清楚。目前,临床界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强调这个内省是连续的,并不是绝对二分的。这种诊断标准能够把那些对自己的症状没有很清楚意识的病人也包括进来。2010年08月07日 16830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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