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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怀孕期间得了阑尾炎怎么办?开刀?不开刀?

发表者:龚冠闻 人已读

我在《Schein外科急腹症》上看到一句话,“普外科医生这一辈子可能有两桩事琢磨不透:女人和急性阑尾炎”。妊娠期阑尾炎是女人和阑尾炎的结合,参与者还有一个小宝宝。怎么办才好?

钱礼腹部外科学提出以下分析

妊娠初期,妊娠后1-3月的急性阑尾炎,有人主张对症状较轻者采取非手术治疗,因认为妊娠初期胚胎尚未很好固着于子宫,手术刺激易引起流产。以下几点供大家权衡参考:一、妊娠初期子宫不大,阑尾切除术对子宫的刺激较小,一般不至于流产;二、万一不幸流产,对孕妇的危害也较小;三、即便非手术治疗下痊愈,但因距分娩期尚有半年之久,这段时间难保阑尾炎不复发。与其妊娠中期、后期在急性复发,病情一般较重而造成处理上的困难,不如初期发作即手术为佳。可见,妊娠初期急性阑尾炎治疗原则与普通患者大致相同,以手术切除为宜。

妊娠中期,妊娠4-7月的急性阑尾炎,此时手术,对子宫刺激较大,而一旦早产对母婴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若非手术治疗能够使阑尾炎症消散,即便再发也多已经在分娩之后。故除非阑尾炎症较重,否则一般轻症患者以非手术治疗为宜。但对症状严重者,血象较前逐日升高,反复发热,非手术治疗难以凑效,仍然应该及时行手术治疗。当然了在目前的医疗环境下,这需要医患双方良好的沟通配合。

妊娠晚期,妊娠8个月以上的急性阑尾炎,基本上多可采取手术治疗。手术后纵然发生早产,婴儿多能成活,对母体影响也不是很大。如果任由阑尾穿孔,则危险性较大,往往危及生命。但如果阑尾炎的症状轻微,也可以待分娩后,再决定是否需要切除阑尾。如果孕妇已经有临产先兆,阑尾炎症状又甚明显,可以行阑尾切除的同时行剖腹产。这需要普外科医生和产科医生共同审慎研究,通力合作。更需要患方的理解配合。

目前很多妇产科及普外科专家认为:

急性阑尾炎是妊娠期较常见的外科并发症,因妊娠期病程发展快,易形成穿孔和腹膜炎,因而是一种严重的合并症,早期诊断和处理极为重要。妊娠期间,随着子宫的增大,盲肠和阑尾向上向外移位,临床表现不典型,给诊断造成困难,常因延误诊疗发生坏疽和穿孔,其穿孔率比非孕期升高2-3倍。又因增大的子宫把大网膜向上推,不能包围感染病源,炎症不易局限而扩散、造成广泛性腹膜炎,当炎症波及子宫浆膜层时,可刺激子宫收缩,发生流产或早产或刺激子宫强直性收缩,胎儿缺氧而死亡。对于妊娠期急性阑尾炎的患者,广泛性腹膜炎导致严重后果的病例屡见不鲜,一经诊断,立即手术。鉴于妊娠期阑尾炎的诊断较非妊娠期困难,诊断难度大,病情发展迅速等特点,如果漏诊或误诊将极大危害孕妇和胎儿的安全,因此,不论在妊娠任何阶段,高度怀疑阑尾炎时,应放宽剖腹探查手术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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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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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