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问答
自身免疫性肝炎用药应慎重
发表者:李光荣 人已访问
自身免疫性肝炎用药应慎重,必须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治疗指征,尽量避免试验性治疗。自身免疫性肝炎对免疫抑制治疗应答良好,肝内炎症越重越需要免疫抑制治疗,患者也更能从免疫抑制治疗中获益。强的松(龙)单独或低剂量强的松(龙)与硫唑嘌呤联用可使严重患者症状缓解、改善实验室异常和组织学改变、提高生存率。18个月内65%的患者获得临床、生化和组织学缓解,而在3年内则有80%患者缓解。应答良好者20年的生存率为80%,与同一地区年龄性别相匹配的正常人群无显著差异。初始治疗应持续至病情缓解(症状消失、血清转氨酶≤正常值上限2倍和肝组织学无或仅有轻微炎症活动)。治疗失败或出现不能耐受的药物不良反应时须中断治疗。AIH患者亦可加用熊去氧胆酸 (UDCA)10mg/kg以减少泼尼松(龙)用量直至缓解,甚至可在泼尼松(龙)完全撤掉后使用。
自身免疫性肝炎仍然属于不明原因肝炎,学术界已经习惯于接受“自身免疫性肝炎”的概念,但有几点不容忽视。第一, ANA、SMA、LKM-1、SLA和其他一些与自身免疫性肝炎相关的自身抗体均缺乏器官特异性。许多自身免疫性肝炎不过是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一部分,可是我们却常常见到这样的描述:“自身免疫性肝炎可合并肝外脏器损害”,这种提法欠妥;第二,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和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三者在生物化学指标、临床表现和自身抗体类型上常常有重叠现象,但我们迄今没有深入了解这三种疾病在发病机制上的关系,各自之间果真是独立的吗?能否认为它们不过是同一种致病因素作用下的不同损害形式呢?第三,动物的实验性自身免疫性肝炎,在停止注射自身抗原以后肝损害多能自行恢复;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实施肝移植术后,约有25%再发免疫性肝损害,这两点间接说明,人的自身免疫性肝炎是某种未知因子持续作用的缘故;第四,我们必须明确,自身免疫性的损害是一种发病机制,不能说明病因。总之,进一步弄清自身免疫性肝炎的病因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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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12-2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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