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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怀孕吗?

发表者:刘青 人已读

慢病医生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患者若妊娠,将会影响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情,有1/3的患者病情加重,妊娠期疾病发作的概率可增加,少数病例可并发肾功能衰竭或死亡。系统性红斑狼疮又影响妊娠,有很高的流产、早孕、子痫、胎儿生长受限和死胎、死产的风险。

因此,专家建议女性患者在病情活动期不要妊娠,待病情稳定或通过应用孕前安全性的药物能控制病情6个月以上方可妊娠,抗心磷脂抗体阴性或病情稳定2年以上妊娠更好。妊娠前3个月至妊娠期应用环磷酰胺、硫唑嘌呤和甲氨蝶呤需等细胞毒性药均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故必须停用以上药物至少3个月方能妊娠。狼疮并肾脏疾病是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高危因素,此类病例建议不宜妊娠。

另外,也提醒已婚的红斑狼疮女性患者不宜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因长期口服避孕药可以诱发或加重病情。应改用其他方法避孕,如放置宫内节育环,男方采用避孕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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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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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