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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胃癌的治疗原则

发表者:赵岩 人已读

胃癌的治疗

大量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综合治疗是提高疗效的根本保证,需要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放射影像科、内镜科病理科、营养科、专业护理团队等学科专家密切合作,在任何治疗开始前先达成共识,在充分的分期基础上确定最佳的长期治疗规划。也就是目前在国内广泛推广中的多学科诊疗(MDT)。

1. 肿瘤可被切除且身体状况好者(占半数以上):

· 术前临床分期为T1或T1以下者直接手术治疗;可选择微创术式。

· T2或T2以上推荐手术前先做化疗或化放疗,然后手术。

手术之后,根据病理决定下一步治疗:

· T1N0:无需进一步治疗,随访;

· T2N0:可不做进一步治疗,但如果肿瘤低分化、淋巴管浸润、神经浸润或小于50岁者也要术后化疗(以氟尿嘧啶类为基础);

· T3,T4,或任何T而有淋巴结转移者,或手术后有肿瘤残留(显微镜下或肉眼发现):都给予化放疗→化疗(氟尿嘧啶类为基础的增敏放疗和后续化疗),或者联合化疗(术前曾用FOLFOX者术后仍然用该方案化疗8周期)。

2. 如果肿瘤已无法切除,或身体状况差而不能手术者:

· 化放疗:放疗+ 氟尿嘧啶类的增敏化疗

· 化疗、姑息性治疗

胃癌术后放疗在美国常规应用,在我国应用不多。胃癌放疗对模拟定位、治疗计划制订、靶区设定等都有较高要求。放疗剂量为45-50.4 Gy(每天1.8Gy)。

3. 一旦发现转移,无论在治疗的开始或过程中,应给予姑息性治疗而不应该强求手术。

  • 化疗是最有效的姑息性治疗方法,适合白天能下床活动半天以上者。

  • 其他治疗:营养支持(肠内营养和营养指导)、解除梗阻(支架、激光、放疗或手术)、疼痛控制(放疗和/或药物)和止血(放疗、手术或内镜治疗)。

本文是赵岩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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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