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压症是指经多次测量,双眼的眼压值均超过统计学眼压值的上限(21mmHg),经过长期随访观察,患者没有出现视神经盘、视野的损害,房角依然呈现开放状态。
临床主要表现为眼压的持续升高,部分患者可出现视力模糊,不适症状较轻。
高眼压症是指经多次测量,双眼的眼压值均超过统计学眼压值的上限(21mmHg),经过长期随访观察,患者没有出现视神经盘、视野的损害,房角依然呈现开放状态。
临床主要表现为眼压的持续升高,部分患者可出现视力模糊,不适症状较轻。
高眼压症患者一般无临床症状,多为眼科检查时发现眼压高才就诊。
本病的常见并发症有:
绝大多数高眼压症患者眼压会一直稳定或呈下降趋势,无任何并发症。
约 4%-10% 患者最终出现视盘损害和视野缺损,而发展成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下列高危险因素的患者,容易发展成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眼压不小于 30 mmHg
中央角膜厚度薄于正常人
青光眼家族史
对侧眼已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高度近视
视盘大凹陷
有可引起视盘低灌注的全身血流动力学和血液流变学异常,如糖尿病、高血压、脑血管卒中病史、周围血管痉挛、高黏血症等
局部滴用激素滴眼液后眼压升高病史
由于高眼压症的病因及发病机制目前尚不清楚,因此也无法预防。高眼压症为正常人或极少数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极早期阶段,无需害怕,但不容轻视。需密切随访,以预防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多次眼科检查发现眼压大于 21mmHg,但视盘和视野正常,排除可引起的继发性眼压升高的各种眼病,如眼外伤、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膨胀期白内障、晶状体半脱位和陈旧性玻璃体积血等,即可诊断为高眼压症。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对于中央角膜厚度 >555μm,眼压 <25mmHg,且无视野及视神经损害危险因素的患者,目前临床上倾向于定期的进行门诊随访观察,暂不做治疗。
如果伴有危险因素或随访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不利因素可酌情给予药物治疗。但一般不主张激光或手术治疗,因为后二者带来的眼部损害将是不可逆转的。
高眼压症患者一般首选药物治疗,通常不考虑采用手术治疗,当药物控制不理想时,可以考虑微创青光眼手术,目前临床推荐的是选择性激光小梁成形术。
大多数高眼压症患者经良好的生活调适或药物控制,可保持眼压平稳甚至下降,少数患者可能发展为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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