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排泄物物子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以下情况必须立即洗手: 1)摘除手套后 2)接触两患者之间; 3)可能亏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医务人员、接触患者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患者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患者既接触清洁部分,又接触污染部分,需要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该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防止医务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被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以防止其暴露及污染其他患者、医务人员、探视者及物品环境之间交叉感染。 5.医务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包括患者床及床旁仪器)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6.锐利仪器和针头小心处置,以防刺伤 (1)操作时针头不可重新回套,当必须回套时应用器具而不用手。 (2)一次性应用的注射器、针头、刀片和其它锐器应置于适当防水耐穿的容器内 (3)需重复使用的锐利器械也应置于防水耐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至再处理。
虽然人与人之间传播狂犬病的概率非常小,唯一的记录发生于器官移植中。但由于狂犬病毒可在唾液、泪液、尿液及神经组织中发现,医护人员在接诊和治疗狂犬病患者时仍需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例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 如果不小心接触了狂犬病患者的唾液,按照暴露分级进行后续处理。 1.完好的皮肤接触唾液属于I级暴露,无需处理。 2.若裸露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属于II级暴露,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3.若贯穿性皮肤损伤、破损皮肤被添,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属于III级暴露,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