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治疗除了考虑年龄特点外。还需同时考虑我国地区、经济的差异而决定如何应用联合治疗。 在全球哮喘防治创议f Global Initiative forAsthma,GINA)推广已10余年的今天,哮喘治疗的新理念也在逐步推出,但可以看到哮喘治疗的两个基本点,即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和吸入型速效B:受体激动剂仍然位于哮喘治疗的主导地位。在儿童哮喘的临床实践中,对哮喘最基本治疗点仍应充分把握: (1)对于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ICS。对于大多数患儿推荐使用低剂量ICS作为初始控制治疗。 (2)病毒诱发的反复喘息和轻度持续哮喘儿童,以及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变应性鼻炎患儿,白三烯调节剂类药物可作为一线治疗。 (3)吸入型速效13:受体激动剂是目前最有效的缓解药物,是所有年龄儿童急性哮喘的首选治疗药物。 (4)强调在任何年龄都不应将吸入型长效B:受体激动剂(LABA)作为单药治疗,只能在使用适量ICS时作为联合治疗。LABA或联合制剂尚未在5岁以下儿童进行充分研究。 (5)临床缓解期仍应持续监测病情变化,并应注重对合并变应性鼻炎等共存疾病的治疗。 儿童哮喘的治疗应该根据患儿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家长一定要与主治医生沟通好适合孩子的治疗方案,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预约电话咨询与我联系。
哮喘防治教育与管理是达到哮喘良好控制目标最基本的环节。 新指南对于哮喘防治教育和管理的地位、内容、实施方法等作了提纲挈领的叙述说明.而具体实施的过程和能够到达的理想效果绝非朝夕之工。当前。我国儿童哮喘防治教育工作中针对患者的教育内容。绝大部分由一线儿科专业医护人员承担,而哮喘的长期规范化监测和管理也只是在为数不多的医疗单位得以实施.要达到指南所制定的细则和覆盖到全国各地区罹患哮喘的儿童,依然是任重而道远。为此,除了一方面要完善对专业儿科医疗和保健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外.另一方面也要获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加大与各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机构的合作.研究哮喘防治教育和管理的可行性应用技术,使得更多掌握专业知识和有实践经验的儿科医疗保健人员加入到哮喘防治教育和管理这一基本环节中。真正使更多的哮喘儿童从中受益。 同时,患儿在家治疗过程中也应该重视患儿的管理,如有任何问题可以预约电话咨询与我联系,切不可擅自改变治疗方案。
2000年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儿童哮喘累积患病率为0.25%一4.63%(平均1.97%)。相比于1990年调查累积患病率0.1l%一2.03%(平均1.00%)而言,10年内儿童哮喘患病率平均上升了64.8%。2008年10月《中华儿科杂志》发表了我国最新修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08年11月14—16日。在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和美国变态反应、哮喘和和免疫学会(AmericanCoUege of Allergy。Asthma&Immunology。ACAAI)联合举办的“第二届过敏性疾病国际高峰论坛”上,北京儿童医院申昆玲教授提醒广大儿科医生在解读新指南的时候,应注意几个突出特点,并指出正确诊断、规范治疗、教育管理是达到儿童哮喘控制目标不可或缺的三个环节。下面详细叙述如何正确诊断儿童哮喘。 哮喘诊断强调结合年龄特点,注重不同表型,以及应用排除性诊断标准。 新指南提出了哮喘预测指数。即应用阳性预测指数决定5岁以下喘息儿童应用抗哮喘治疗,但仍强调需要动态评估决定是否持续治疗。因为5岁以下儿童喘息存在的3种临床表型虽然可用于预后判断。但是无法在喘息儿童早期就进行明确分类。因此启动抗哮喘治疗后,要注重持续监测和随诊。由于哮喘症状是非特异性的,故在任何时候都要除外其他疾病所致的喘息症状,才能做出哮喘诊断。其中咳嗽变异性哮喘的诊断要排除其他原因所致慢性咳嗽。 哮喘诊断并非简单地从病史、肺功能检查、过敏状态检测就能达到。对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的充分了解以及诊断性治疗、辅助检查的选择应用和结果解释上均大有文章。尤其对临床上婴幼儿喘息、难治性哮喘和重症哮喘的诊断评价则更为复杂和不易。还需作更多更细致的临床研究。 家长如果对儿童哮喘的诊断有任何疑问,可以预约电话咨询与我联系。儿童哮喘的规范治疗、教育管理情关注以下文章《儿童哮喘如何规范治疗》、《儿童哮喘的教育管理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