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儿期或3个月内婴儿易惊,啼哭不止或哭声微弱,睡眠困难。二、喂养困难,表现为吃奶无力,拒乳或边吃边哭,吞咽咀嚼,进食出现呛咳。三、在听到噪音和体位改变时,易出现拥抱样惊吓并哭闹。四、4-6周龄的婴儿对外界刺激的反映差,表情淡漠。 五、3个月婴儿在被支撑腋下站立时,无双腿伸直站立的表示;俯卧位不能抬头。六、4-5月时仍然竖头不稳,不能追视物体,仍表现为拇指内收,手握拳;不会伸手抓握物品。生后4个月身体松软,不能使自己保持在某一体位;不会翻身,自发运动减少或运动异常,如过早地全身呈滚木样突然翻身;四肢僵硬。七、6-8月仍不会独自坐。八、8个月以后仍无爬行意识与动作。
1、平地行驶时注意速度、方向的及时调整。 2、做转移动作前要刹住轮椅。 3、护理人员推轮椅上陡坡时手臂要伸直用力,并随时注意保护患者身体;下陡坡时轮椅倒退行驶。 4、上台阶前,护理人员按压把手,同时用力踩防倾斜杆后缘,先使小轮抬起,再轻推轮椅使小轮落于台阶上,随后用力抬把手使大轮上台阶;下台阶时轮椅倒退行驶,同时应先半刹轮椅以防轮椅倾倒。 5、存放轮椅前应折叠坐垫。 6、使用轮椅前打开刹车。
1、保持平衡;如老年人、非中枢性失调的下肢无力、下肢痉挛前伸不佳、重心移动不能平衡等障碍,但对高龄脑卒中、多发性脑梗死患者的平衡障碍作用不大。2、支持体重;偏瘫、截瘫后,患者肌力减弱或双下肢无力不能支撑体重或因关节疼痛不能负重时,助行器可以起到替代作用。3、增强肌力 经常使用手杖、腋杖,由于要支撑身体,因此,对上肢伸肌有增强肌力的作用。一般来说,手杖适用于偏瘫患者或单侧下肢瘫痪者,前臂杖和腋杖适用于截瘫患者。步行器的支撑面积大,较腋杖稳定,多在室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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