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力
主任医师 教授
院长
精神科
丛伟东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5
精神科
张仁川
主任医师 教授
3.5
精神科
罗维武
主任医师 教授
3.5
精神科
郑华胜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精神科
纪家武
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精神科
陈元生
主任医师
3.4
精神科
陈榕
主任医师
3.4
精神科
侯孝珠
主任医师
3.4
精神科
黄春钦
主任医师
3.4

李建清
主任医师
3.4
精神科
翁赛峥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3.4
精神科
陈丽玲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陈旭先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黄赛仙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蒋昕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林鹤恩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林建民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林鑫炎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林耀平
副主任医师
3.3

林朱新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任敏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王丽珍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朱铜俤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程文桃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陈明森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陈涛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黄少雅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阮召锐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林峰
副主任医师
3.3

罗兰珠
副主任医师
3.3
精神科
陈纯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吴丽娟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林丽心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余银亮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郝楷荣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郑榕艳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林贤浩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邹晔峰
主治医师
3.3
精神科
张凯楠
医师
3.3

邓星
医师
3.3
转载自『心领神荟』 一、精神分裂症开始治疗后,面对的临床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阳性症状:主要包括幻觉,妄想,冲动行为等; 2.阴性症状:主要包括思维贫乏、情感淡漠、意志缺乏; 3.情感受损:表情发呆,与家人没有亲情等; 4.自知力受损:不知道自己的异常表现是病态,拒绝就医和用药; 5.认知损害:主要包括记忆力、注意力、执行功能(简单理解为决策能力)、言语流畅性等; 6.社会功能受损:轻则原来学习及工作能力受损,重则生活自理能力(如主动进食、洗漱、换衣等能力)丧失; 二、不同临床表现消除需要的时间不同 1.阳性症状:在刚发病的半年及一年时间内,在对药物敏感的情况下,一般会在药物加到治疗量后的半个月及两个月内逐渐消失。 相关预测因素有:1)急性起病;2)病程短暂;3)既往无精神疾病史;4)具有活跃的情感症状;5)发病年龄较大;6)病前个性良好;7)社会适应良好;8)社会交往关系融洽;9)工作成绩优良但发病时间。 具有下列因素阳性症状很可能不能消除,甚至残留,包括:1)徐缓发病;2)病程冗长;3)有精神疾病史;4)情感淡漠;5)发病年龄较轻;6)病前个性反常;7)社会适应不良;8)倾向社会性隔绝;9)工作成绩欠佳。 再次复发的患者,60%左右的患者对抗精神病药物不像第一次那样敏感。首次发病用较小剂量副反应较小的抗精神病药物一个月左右就会有明显的疗效,再次复发的患者再用很大剂量的第一次用的抗精神病药物也可能没有效果。 即使有效,再次复发治疗显效的时间会明显长于第一次治疗,可能为两个月,半年,一年,甚至两年逐渐显效。 2.阴性症状:阴性症状分为原发性阴性症状和继发性阴性症状。原发性阴性症状目前的抗精神病药整体疗效不好,用药很长时间后一般也只能好转60%左右,整体上原发性阴性症状不可能痊愈。 阴性症状继发于阳性症状,会在阳性症状消失后的3个月到半年内逐渐消失;阴性症状继发于继发于药物副反应,如锥体外系反应(震颤,发僵等),可在药物副反应消失后的1个月内缓解。 3.情感受损:情感受损其实属于阴性症状,恢复时间可参考阴性症状。但之所以单独列出,是因为许多家长对情感的恢复着急且没有耐心。 4.自知力受损:自知力的真正恢复需要3个月至半年,有的患者甚至需要1年到半年。 5.认知损害:会有30%左右的患者一般会在阳性症状消失后的6个月内逐渐恢复,这也是学生得病后要恢复到上学水平一般至少需要半年的原因,家长着急也没有用处;70%左右的患者认知功能一直不能恢复到病前水平。目前尚没有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症认知损害的西药,这也是我们课题组开展中药治疗精神分裂症认知损害的原因。 6.社会功能受损:由于社会功能的恢复于认知功能的恢复有密切关系,而只有30%左右的患者的认知功能一般会在阳性症状消失后的6个月内逐渐恢复。 因此,只有30%左右的患者能恢复到完成复杂学习和工作任务的水平,也即只有30%左右的患者经治疗后能在社会上有竞争力。70%左右的患者中50%能恢复到完成简单学习和工作任务的水平,另外50%不能恢复到完成简单学习和工作任务的水平,甚至包括简单的生活自理。 7.药物治疗不可避免出现的副反应:精神分裂症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各种或多或少副反应,既希望治病又希望没有副反应对大多数人在目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大多数药物副反应逐渐耐受消失。 家长切莫因噎废食,不给孩子用药,或用够药量,或对药物像女同志挑衣服那样挑三拣四,不断换药,病情稍好即解药或停药,致使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期,病情复发发作变成慢性化,难治性。 常见及药物副反应及消失的时间大致如下: 1.困倦,嗜睡:一般用药后的3个月到半年逐渐耐受消失,有的人需要1年到3年; 2.锥体外系反应:震颤,发僵一般用药后的3个月到半年逐渐耐受消失,有的人需要1年;但迟发性运动障碍出现后若不换药会是不可逆的; 3.体重增加:一般在用药前半年,一般增加5斤到30斤左右(与药物种类有关),不会无限制增加下去,用药3年后会有所减轻; 4.闭经:用对月经影响大的药(如利培酮)前半年70%左右的女性会出现,若不换药,闭经越来越重,甚至不可逆; 5.头痛,头晕:用药后的3个月逐渐耐受消失; 6.药物所致发呆的表情:用药后的3个月到半年逐渐耐受消失,有的人需要1年。
Ben等(1981)提出,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的时间因人而异急性发病、症状持续时间短暂(不足三个月)、经及时系统治疗后症状迅速缓解无波动者,6 ~ 12个月左右首次发病后应维持 2 ~ 3 年第二次发病者应维持 5 年3 次或 3 次以上者或经各种治疗症状始终不能完全消除者应考虑终身维持治疗
神经衰弱: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常伴有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绪症状及肌肉紧张性疼痛、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脑、躯体疾病及其它精神疾病。常缓慢起病,病程迁延波动。病前多有持久的情绪紧张和精神压力。脑功能衰弱的症状:常见症状,包括精神易兴奋与易疲劳。联想与回忆增多,思维内容杂乱无意义,使人感到苦恼;注意力不集中,易受无关刺激的干扰;情绪易激惹。易疲劳是神经衰弱病人的主要特征,以精神疲劳为主,常伴有情绪症状,可伴有或不伴有躯体疲劳。疲劳具有以下特点:①疲劳常伴有不良心境,如烦恼、紧张,甚至苦闷、压抑感。休息不能缓解,服用滋补品也无效,但随着心境的好转而消失;②疲劳常有情境性:如在看业务书就打呵欠,眼睛看着书,脑子里却杂乱无章,昏沉沉的;但在看喜爱的电视节目时则可能没有疲劳感;③疲劳常有弥散性:神经衰弱病人往往干什么都觉得累,除非是做自己喜爱做而且能胜任的事情;④疲劳不伴有欲望与动机的减退:其欲望与动机不但没有减退,反而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在感到疲劳的同时往往伴有精神的易兴奋,欲念十分活跃,他们常为自己有病而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而感到苦恼。躯体不适最常见的有睡眠障碍与紧张性头痛。睡眠障碍多表现为入睡困难与易惊醒。而紧张性头痛最典型的描述是“头部像有一个紧箍咒,头脑发胀”,紧张性头痛往往持续存在,但程度不严重,部位不固定,似乎整个头部都不适。可伴有头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