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影响DR发展的相关因素DR的发生、发展与多方面因素有关,主要与糖尿病病程、血糖的控制情况、血压、血脂、肾病、等因素相关。1.病程:病程长短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生的影响最大,是决定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生发展的关键因素。糖尿病病程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发展呈正相关。即随着病程的延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病率越来越高。5年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几率为25%,5~15年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几率为50%,超过15年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几率则高达75%。2. 血糖的控制: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理想,血糖波动小,可明显减少发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风险及延缓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进展。3. 血压:高血压使动脉血管内皮增生、硬化、管腔狭窄甚至闭塞,引起视网膜缺血、缺氧,新生血管形成,血压增高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发展成正相关。4. 血脂:糖尿病患者常常合并高血脂,脂代谢异常可增加血液黏滞度导致微循环异常,加重视网膜的渗出和水肿,严重影响患者的黄斑功能。5. 微量元素镁:近几年的研究表明微量元素量的改变影响DR的发展,目前普遍认为血清镁的减低是影响DR发展的因素之一。糖尿病患者由于饮食控制和渗透性利尿导致不同程度的镁缺乏,导致低镁血症。6. 肾病:糖尿病肾病与DR发病机制有许多相似的基础和特征,且两者常相互并存,严重程度也呈平行关系。因此患者一旦发现糖尿病肾病,应及时行眼部检查,此时几乎全部患者均有眼部损害。7. 其他:关于DR的影响因素还有很多,诸如炎症、肥胖、吸烟、酗酒等多方面因素,但其对糖尿病微血管并发症的影响作用还不确定,机制也有待进一步研究。六、影响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眼部因素眼部手术:有研究显示已存在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患者,如果尚未进行的视网膜激光治疗,在行白内障手术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会加速进展。当然不是说糖尿病患者不能行白内障手术,只是提醒这些患者术后应及时检查眼底并行相应治疗,防止病情进展。七、DR治疗:强化控制血糖是延缓DR 发展的关键因素。1.药物治疗:对于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目前尚无有效的预防及治疗药物,只是根据病变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早期患者可给予改善微循环药物(如羟苯磺酸钙)、营养神经药物(如维生素B1、甲钴胺等)等药物口服。随病变发展,患者出现玻璃体积血,可给予应给予止血、活血化淤、促进血吸收类药物治疗(如云南白药、三七粉等)。同时应该控制好血压、血脂等加速病情发展的危险因素。2.激光治疗 :自从1959年应该激光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以来,激光光凝已成为目前治疗DR的重要手段,也是目前已知的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尽管是破坏性治疗,但国内及国际的相关研究已经证实,有效的激光治疗可减少50%严重患者的视力丧失,特别对于II型糖尿病患者,早期弥散性光凝对于减轻视力的丧失是目前非常有效的方法。1)作用机制(1) 激光破坏代谢旺盛、耗氧量大的感光细胞,减少视网膜外层的需氧,促使氧向视网膜内层弥散,改善视网膜内层缺氧状态,阻止血管生成因子的表达。(2)使异常的毛细血管及新生血管闭塞,减少发生玻璃体积血的机会。2)适应证3期及部分4期患者需行全视网膜光凝治疗。如果患者经检查发现虹膜出现新生血管,即使未发现视网膜新生血管,也应立即行光凝预防新生血管性青光眼。3) 全视网膜光凝治疗后的随访治疗和补充光凝全视网膜光凝术后长期随诊十分必要,是保证术后疗效稳定、并发症得到及时治疗的最好办法。补充光凝指征:复发或出现新的视网膜新生血管;出现黄斑水肿和可治疗的渗漏。全视网膜光凝术后第一年内至少于3个月、半年和一年随诊3次,第2~3年可半年一次,以后应每年或每1~2年随诊一次,而且最好每年要作FFA。3.手术治疗对于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应考虑及时行玻璃体切除手术治疗。其实玻璃体切除术也主要是为了术中及术后的激光治疗提供机会。玻璃体手术的适应证包括:严重的玻璃体积血引起屈光间质混浊,药物保守治疗1月不能吸收;致密的黄斑前出血;牵拉性视网膜脱离;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等。八.随访美国糖尿病协会(ADA)和美国眼科学会(AAO)推荐的糖尿患者随访时间:(1)未出现视网膜病变或仅有微血管瘤,每12个月散瞳检查眼底。(2)轻度/中度NPDR,若无DME每6~12个月散瞳检查眼底;若有DME但未出现CSME每4~6个月散瞳检查眼底;出现CSME每3~4个月散瞳检查眼底。(3)严重NPDR,每3~4个月散瞳检查眼底。(4)PDR通常需行PRP,则按照激光术后随访原则。必要时做FFA检查。我国目前情况并不适宜以上复查时间,主要原因如下:1、多数患者不够重视,血糖控制也不理想,并且不会主动进行眼科常规检查。2、多数患者无相关医学常识,即使出现视力下降,也以为会是老化因素。3、经济能力有限,许多患者直到完全才会到医院检查,此时往往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因此我们建议根据糖尿病的发病的发病机制,糖尿病患者可分为两种类型,1型糖尿病和2型糖尿病。对于1型糖尿病患者,建议患者确诊糖尿病后1年就需做眼部检查。而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建议患者确诊当时就需做眼部检查。如果发现眼部已有早期病变的患者(我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分期1和2期),建议患者每3月复出一次。对于3期及部分仍可以考虑行激光治疗的患者,建议尽快完成视网膜光凝治疗,光凝治疗后每3月复查1次,必要时重复FFA检查并补充光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