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美容整形
发表者:赵纲 人已读
患者,男性25岁,本人在外地打工,舅舅在北京工作,因瘢痕外表,影响谈朋友,遂来院要求行瘢痕整复手术,
术前照相:
瘢痕分次切除、皮瓣、美容缝合、包扎
复杂外伤后形成瘢痕18余年
病史:患者18年前外伤致面部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受伤时有表皮肤缺损(鼻根部、左侧上眼睑、左侧下眼睑),3余年前在外院-激光科为消除瘢痕和色素行激光光电治疗,具体治疗情况不明,没有提供相关治疗病历,治疗效果不佳,遂来我院美容外科就诊。
专科检查特殊情况:左侧下眼睑外1/2大面积陈旧瘢痕,伴色素沉着,可见轻度睑球分离征,患者无不适主诉,眼科检查未见异常,3处瘢痕(鼻根部、左侧上眼睑、左侧下眼睑)均不平整,伴色素沉着,伴针眼瘢痕、桥状瘢痕、箱车瘢痕等等,瘢痕边缘不完整,瘢痕组织与正常皮肤分界不清。
术前,就各种方案利弊,与患者本人及舅舅充分沟通。签署“术前补充情况说明+方案选择”
使用生活用语,做术前沟通解释治疗方案:
患者舅舅,为了侄子的相亲,同意方案四并支付手术费用,患者本人亦同意。本次修复,重点下眼睑。
门诊病历手绘,方便沟通
历经8个月恢复,后期可以自身微颗粒脂肪填充或者各种填充剂做修饰,二次手术预约在1年半以后再行。患者在北京的舅舅,特地三次致电感谢。(本例,无再造成继发扩大损伤,“修旧如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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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