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公立三甲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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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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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炎的妊娠问题慢性肾炎与妊娠相互影响。孕前已有慢性肾炎者,随妊娠进展,肾功能可恶化,而致肾衰竭的几率增加。当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时,可影响子宫血管及子宫胎盘的血流量,胎盘发生相应的病理改变。1、慢性肾炎对妊娠的影响(1)肾功能正常者 妊娠早期仅有无症状蛋白尿,预后较好,可继续妊娠。至中、后期如血压增高,则有50%并发先兆子痫,死胎率可达45%。如果在妊娠早期已有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应终止妊娠。肾病综合征而肾功能正常者,多数顺利分娩。(2)肾功能不全者 妊娠早期血清肌酐≥177μmol/L(2mg/dl)、尿素氮≥8.9mmol/L(25mg/dl),又有高血压者,约75%可发生先兆子痫,应终止妊娠。如果妊娠已至中晚期,应考虑在34周左右引产,因为此后危险性大大增加。2、妊娠对慢性肾炎的影响一般说来妊娠对肾小球肾炎不利,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妊娠前或妊娠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多数发生尿毒症。3、慢性肾脏病患者不宜妊娠、允许妊娠和终止妊娠的指征(1)不宜妊娠的指征 ①起病呈急性肾炎综合症表现的慢性肾炎;②急性肾炎治愈后或未愈但病情稳定3年之内;③尿蛋白量>3g/d,或血压>150/100mmHg;④非孕时肾功能损害,SCr>265.2μmol/L (3mg/dl)或BUN>10.71mmol/L(25mg/dl)。(2)允许妊娠的指征 ①急性肾小球肾炎痊愈,1年以上无复发;②隐匿性肾炎或无症状蛋白尿和(或)血尿经两年观察,病情稳定,肾功能正常者;③肌酐清除率≥80ml/min,而无高血压。(3)终止妊娠的指征 ①妊娠前或妊娠早期有高血压,用降压药不能恢复正常;②在妊娠前SCr≥176.8(2mg/dl)和BUN≥8.9mmol/L(25mg/dl)以上,在妊娠早期SCr≥132.6μmol/L(1.5mg/dl)和BUN≥8.9mmol/l(20mg/dl)以上者;③肌酐清除率<60ml/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