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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炎能否生育

发表者:徐大基 人已读

慢性肾炎能否生育

一般而言,慢性肾炎活动期、慢性肾炎伴有严重高血压、肾功能衰竭的妇女不宜生育。妊娠可使病情加重,甚至造成肾功能恶化。慢性肾炎有大量蛋白尿者不宜妊娠,妊娠可促使血浆白蛋白下降,导致严重水肿,血容量增加,使血压升高,可导致心力衰竭。患者血压升高,难以控制者不宜生育,因为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引起高血压性脑病、子痫、死胎,也可引起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产后大出血等。慢性肾炎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一般不宜生育。肾功能不全的妇女妊娠后,肾脏负担加重,可能导致肾功能急剧恶化。

但是,并非所有慢性肾炎妇女都不能生育,应视肾炎的类型、病情的轻重、肾功能情况而决定。有些肾炎患者,如慢性隐匿型肾炎仅有少量蛋白尿,或仅有血尿,无高血压,无肾功能减退者,在严密医疗监护观察下可允许妊娠。这些患者必须定期检查尿常规、测血压、查肾功能,尤其在妊娠后期应每周查1次尿常规,每日测量血压,每2周到1个月查1次肾功能。如有特殊情况应该随时进行检查。如果有尿蛋白增加、血压明显升高,肾功能有减退,应及时中止妊娠。

慢性肾炎患者妊娠后,要更加注意生活调理,保证足够的休息与睡眠。要合理饮食,保证营养,补充足量维生素,应严格限制食盐摄入量,保证休息,补充蛋白质和人体必需氨基酸,纠正低蛋白血症。以增强体质,减少感染机会。要注意防寒保暖,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注意会阴部清洁,避免性生活,减少尿路感染机会。还应注意皮肤清洁等。如有血压升高,应选用对肾血流量无影响的降压药物,如硝苯吡啶、开搏通等。要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磺胺类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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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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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