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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之三 血糖监测与评估
发表者:侯宁宁 1788人已读
1.使用血糖仪进行自我血糖监测(推荐强生、罗氏品牌血糖仪)
采用微量血糖仪自行测定毛细血管全血血糖水平。
新诊断的高血糖孕妇、血糖控制不良或不稳定者,妊娠期应用胰岛素治疗者,应每日测定血糖7次,包括三餐前、三餐后2小时和夜间血糖;
血糖稳定者,建议每周至少一天血糖包括空腹及三餐后2小时血糖。
2.连续动态血糖监测(CGMS)
可用于血糖控制不理想的孕前糖尿病患者,血糖明显异常的妊娠糖尿病,需要加用胰岛素的妊娠糖尿病孕妇。 每天可测定288个血糖值,可有效评估孕妇血糖、发现潜在低血糖;评估饮食控制情况、发现不为人发觉的高血糖。
3.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
(1)妊娠糖尿病患者
妊娠期血糖 应控制在餐前血糖值≤5.3mmol/l 及餐后2 h血糖值≤6.7 mmol/L,特殊情况下可测餐后1h血糖 ≤7.8mmol/L ;夜间血糖不低 于3.3 mmol/L ;妊娠期HbAlc宜<5.5%。
(2)孕前糖尿病患者
妊娠期血糖控制应达到下述目标:妊娠 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低血糖发生;妊娠期餐前、夜间血糖及空腹血糖值宜控制 ≤3.3~5.6 mmol/L,餐后峰值血糖5.6~7.1 mmol/L,HbAlc<6.0%。
无论妊娠期糖尿病或孕前糖尿病,经 过饮食和运动管理,妊娠期血糖达不到上述标准 时,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进一步控制 血糖。
3.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的测定:糖化血红蛋白反映取血前2~ 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可作为评估糖尿病长期控 制情况的良好指标,多用于妊娠期糖尿病初次评估。应用 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孕妇,推荐每2个月检测1次。
4.尿酮体的监测:尿酮体有助于及时发现孕妇 碳水化合物或能量摄取的不足,也是早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一项敏感指标,孕妇出现不明原因恶心、呕吐、乏力等 不适或者血糖控制不理想时应及时监测尿酮体。
5.尿糖的监测:由于妊娠期间尿糖阳性并不能 真正反映孕妇的血糖水平,不建议将尿糖作为妊娠 期常规监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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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4-2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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