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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如何评估癌痛?

发表者:张临友 人已读

癌痛评估

应该对癌症患者进行疼痛筛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详尽的癌痛评估。癌痛评估是合理、有效进行止痛治疗的前提,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的原则。

(一)常规评估原则。癌痛常规评估是指医护人员主动询问癌症患者有无疼痛,常规性评估疼痛病情,并且及时进行相应的病历记录,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对于有疼痛症状的癌症患者,应当将疼痛评估列入护理常规监测和记录的内容。进行疼痛常规评估时应当注意鉴别疼痛爆发性发作的原因,例如需要特殊处理的病理性骨折、脑转移、合并感染以及肠梗阻等急症所致的疼痛。

(二)量化评估原则。癌痛量化评估是指采用疼痛程度评估量表等量化标准来评估患者疼痛主观感受程度,需要患者的密切配合。量化评估疼痛时,应当重点评估最近24小时内患者最严重和最轻的疼痛程度,以及平常情况的疼痛程度。量化评估应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癌痛的量化评估,通常使用数字分级法(NRS)、面部表情评估量表法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三种方法。

1.数字分级法(NRS):使用《疼痛程度数字评估量表》(见图1)对患者疼痛程度进行评估。将疼痛程度用0-10个数字依次表示,0表示无疼痛,10表示能够想象的最剧烈疼痛。交由患者自己选择一个最能代表自身疼痛程度的数字,或由医护人员协助患者理解后选择相应的数字描述疼痛。按照疼痛对应的数字,将疼痛程度分为:轻度疼痛(1-3),中度疼痛(4-6),重度疼痛(7-10)。

2.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法: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疼痛时的面部表情状态,对照《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见图2)进行疼痛评估,适用于自己表达困难的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存在语言文化差异或其他交流障碍的患者。

3.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主要是根据患者对疼痛的主诉,可将疼痛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类。

(1)轻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未受到干扰。

(2)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到干扰。

(3)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到严重干扰,可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或被动体位。

(三)全面评估原则。癌痛全面评估是指对癌症患者的疼痛及相关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疼痛病因和类型(躯体性、内脏性或神经病理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的部位、性质、程度、加重或减轻的因素),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等。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进行首次评估,并且在24小时内进行全面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应实施及时、动态评估。

癌痛全面评估,通常使用《简明疼痛评估量表(BPI)》(见附件2),评估疼痛及其对患者情绪、睡眠、活动能力、食欲、日常生活、行走能力以及与他人交往等生活质量的影响。应当重视和鼓励患者表达对止痛治疗的需求和顾虑,并且根据患者病情和意愿,制定患者功能和生活质量最优化目标,进行个体化的疼痛治疗。

(四)动态评估原则。癌痛动态评估是指持续性、动态地监测、评估癌痛患者的疼痛症状及变化情况,包括疼痛病因、部位、性质、程度变化情况、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和加重因素,止痛治疗的效果以及不良反应等。动态评估对于药物止痛治疗中的剂量滴定尤为重要。在止痛治疗期间,应当及时记录用药种类、剂量滴定、疼痛程度及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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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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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