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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肝衰竭、亚急性肝衰竭临床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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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衰竭是严重的肝病症候群,病死率极高。肝衰竭的临床诊断须依据病史、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综合分析而确定。我国《肝衰竭诊治指南(2018年版)》对急性肝衰竭和亚急性肝衰竭的临床诊断标准,有具体规定。

一、急性肝衰竭

1、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Ⅱ度及以上肝性脑病(按Ⅳ级分类法划分)。

2、同时有以下表现:(1)极度乏力,并伴有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等严重消化道症状;(2)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血清总胆红素(TBil)≥10×正常值上限(ULN)或每日上升≥17.1μmol/L;(3)有出血倾向,凝血酶原活动度(PTA)≤40%,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排除其他原因;(4)肝脏进行性缩小。

二、亚急性肝衰竭

起病较急,2~26周出现以下表现者:(1)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2)黄疸迅速加深,血清TBil≥10×ULN或每日上升≥17.1μmol/L;(3)伴或不伴肝性脑病;(4)有出血表现,PTA≤40%(或INR≥1.5)并排除其他原因者。

请注意,急性肝衰竭是指起病2周内病情急剧加重者,亚急性肝衰竭是指2~26周出现危重症状者。肝衰竭的不同临床类型,是根据时间来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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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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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