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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宫颈癌术后补充放化疗的基本原则

发表者:庞战军 人已读

手术是治疗早期宫颈癌的主要方法,在国内尤其作为首选。然而,手术以后下一步怎么办,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放疗、化疗或放化疗,目前在很多医生中仍存意见不一的情况,在基层医院中这种现象更为混乱,甚至某些三甲医院的医生亦是如此,给患者及家属带来困惑。事实上,这不是没有指南可依的。NCCN的宫颈癌治疗指南即是当今全世界普遍采用的宫颈癌临床处理标准,其中对于宫颈癌术后补充治疗的原则有详细描述。

根据2009最新版NCCN宫颈临床实践指南,宫颈癌术后需不需要补充治疗,或者需要补充放疗还是化疗,主要取决于手术发现高危因素和疾病分期。具体的原则是:

(1)、对IA2、IB1或IIA期且肿瘤体积小(4cm或<4cm)的患者,如果术中发现淋巴结为阴性,无其它高危因素,可密切观察。但若发现有高危因素(宫颈肿瘤直径>4 cm、间质浸润超过1/3和/或脉管浸润)者行盆腔放疗(1类证据)加(或不加)顺铂为基础的同步化疗(化疗为2B类证据)。一项随机试验[妇科肿瘤组(GOG)92]研究发现,术后放疗组复发率低于“无进一步治疗组”(15% vs 28%),生命量表分析表明术后放疗组复发风险显著下降47%。但是经更长时间的随访发现,两组的生存期差异没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

(2)、对于盆腔淋巴结阳性、切缘阳性或宫旁组织阳性的患者,应该给予术后盆腔放疗加含顺铂的同步化疗 (1类证据)加(或不加)阴道近距离放疗。证据表明,对于手术发现淋巴结阳性、切缘阳性或宫旁组织显微镜下受侵的IA2、IB或IIA期患者,可以从术后辅助盆腔放疗加5-FU联合顺铂化疗中显著获益。

(3)、如果术中发现腹主动脉旁淋巴结阳性,必须进一步行胸部CT或PET扫描明确有无其他转移。对有远处转移的患者,只要有指征就应该考虑在可疑部位取活检以明确诊断。如果所有检查结果为阴性,则患者应该接受针对腹主动脉旁淋巴结的放疗加以顺铂为基础的同步化疗和盆腔放疗加(或不加)近距离放疗。而检查结果发现远处转移者,应该接受全身化疗和个体化放疗。

(4)化疗方案:

一线联合方案:(a)卡铂/紫杉醇;(b)顺铂/紫杉醇;(c)顺铂/托泊替康;(d)顺铂/吉西他滨

一线单药方案:(a)卡铂;(b)顺铂;(c)紫杉醇;(d)吉西他滨;(e)托泊替康

二线方案:(a)贝伐单抗;(b)多西他赛;(c)表柔比星;(d)5-FU;(e)异环磷酰胺;(f)伊立替康;(g)脂质体阿霉素;(h)丝裂霉素;(i)培美曲塞;(j)长春瑞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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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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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