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涛_好大夫在线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医生

有问题随时问

收藏收藏

医学科普

高血压患者长期应用阿司匹林注意事项

发表者:王振涛 人已读

为了降低出血风险,高血压患者服用阿司匹林前的血压控制非常重要。2005年阿司匹林应用中国专家共识规定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稳定(<150/90mmHg)后使用阿司匹林。为了减少出血风险,高血压患者如果合并有胃溃疡、严重肝病、出血性疾病时需慎用阿司匹林。另外,由于布洛芬等药物能减弱阿司匹林的作用,尽量避免二者合用,或者在服用布洛芬前服用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其发病机理是由于变态反应引起周围血中血小板破坏增加所致。一般药源性血小板减少症常在用药后1-2周发病,建议服用半个月到1个月时查血小板1次,以后半年或1年复查1次,具体时间可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而定。

高血压人群应用阿司匹林的合理剂量

抗栓协作组(ATC)荟萃分析证实每天100mg(75-150mg)阿司匹林是长期使用的最佳剂量。每<75mg是否有效不能确定,而剂量>325mg/日不良反应增加,疗效反而降低。因此目前医学界达成一致,“小剂量”阿司匹林指每天75-325mg,而长期使用的最佳剂量为每天75-150mg。

阿司匹林服用频率

阿司匹林的作用是通过抑制血小板环氧化酶,抑制血栓素A2的生成,这种抑制作用可以维持血小板终身(约10天左右)。人体内>80%血小板功能受到抑制就可以发挥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人体每天有大约1/10血小板是新生成具有功能的,因此每天一次服药只需要把新生成的有功能的血小板抑制住,就能维持>90%的血小板不发挥作用,因此,阿司匹林只需要一天服用1次就够了。

阿司匹林服用时间

心脑血管事件高发时段为6点-12点,肠溶阿司匹林服用后需3-4小时才能达到血药高峰,如果每天上午服用阿司匹林,则不能起到最佳的保护作用。而18点-24点是人体新血小板生成的主要时间段,因此部分学者提出睡前服用阿司匹林最佳。

Hermida等研究显示对于轻度高血压患者,睡前服用阿司匹林具有轻度降压作用,而上午服用则无此作用,说明阿司匹林服用具有生物时效性,其降压机理考虑为阿司匹林是有力的抗氧化物,可减少血管产生氧化物,增加NO释放,阻止血管紧张素Ⅱ引起的血管收缩作用。考虑到阿司匹林不可逆抑制血小板环氧化酶,因此最重要的是每天坚持服用1次阿司匹林。

如何选择阿司匹林

非肠溶片(如普通阿司匹林或者泡腾片)在胃内即溶解,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只适用于急性期首剂服用,或者作为解热镇痛药物短期使用。肠溶剂型由于不在胃内酸性环境溶解,因此可以降低约60%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是长期服用的最佳选择。此外肠溶片的质量也很重要,质优的在胃内完全不溶解,质差的即使符合质量标准,在胃内仍然会有少量溶解(我国药典规定在模拟胃酸环境下2小时溶出率<10%即符合肠溶标准,因此部分肠溶阿司匹林在胃内的溶解度仍然可能高达近10%,大大增加了消化道不良反应),这也是临床医生考虑的问题。

停用阿司匹林问题

近来发现,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患者,如因某种原因(如手术、拔牙、出现出血或过敏、不遵医嘱等)突然停药,会在短时间内诱发新的心血管事件。法国一组病例研究发现,停用阿司匹林1个月后,有4.1%的人发生了不稳定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支架血栓;停用阿司匹林到心血管事件发生时间平均为10天。另一组病例也证明,突然停用阿司匹林是患者30天内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因此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停用阿司匹林应十分慎重。

关于阿司匹林抵抗的问题

阿司匹林“抵抗”还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定义为规律服用有效剂量阿司匹林的情况下,患者仍然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或不能产生预期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多重因素影响患者对阿司匹林治疗的反应,包括临床、细胞和基因等方面。常见的临床因素主要是患者依从性不良或医生处方不正确,这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

此外,患者虽然服药但并没有吸收或与其他药物有相互作用。例如布洛芬阻碍了阿司匹林的COX-1结合部位而影响抗血小板作用。很多病理状态会导致血小板过度激活,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和慢性心力衰竭;高血糖通过增加氧自由基降低抗血小板疗效;运动和儿茶酚胺风暴也影响血小板对阿司匹林的反应。由于机制多样复杂,如何处理抗血小板药物“抵抗”并不明确。

首先,应该纠正临床因素,如患者用药的依从性,即患者是否真正服用了有效剂量的阿司匹林;最大程度减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良好控制血糖和血脂。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增加抗血小板药物剂量的益处,而且随剂量增加出血并发症会明显增加,可以考虑联合不同机制的抗血小板药物。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现有证据,应用阿司匹林预防动脉血栓栓塞的患者无需通过实验室检测有无“抵抗”来决定治疗策略,而是应该根据临床研究的证据选择适应证。


本文为转载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收藏
举报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该文章

发表于:20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