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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明
副主任医师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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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前须知

关于这项技术的法律问题

发表者:赵玉明 人已读

各位朋友一直在问,我这个问题,“你的技术什么时候能批下来啊”,“你有什么压力啊”。在这里,我就给你认真、仔细分析一下这里面的法律环节。在此之前,我希望你能够从网上搜到下列文件,并随时参考。

1 卫生部办公厅文件 2009年5月22日发布的卫办医政发[2009]8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临床医疗技术目录的通知》。在这类公布的目录中,第13项为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干细胞除外),其技术审核机构为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负责审定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为卫生部。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09〕349号,明确显示:自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期间,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作为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也就是说,按照我的研究,2009年5月获得的临床试验批文;2010年完成的临床试验;2011年1月份上交的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按照法律的规范,应该是上述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审核,并且是在规定的法律期限内。那么,现在是2013年了,应该是哪些部门主管这些事情,我查不到相关的规定。你能说是我的错吗?但是在上述五单位之一的中国医师协会的网站上,事业发展部2013-3-20发布了《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试用稿)》。由此判断,上述五家机构依然承担上述功能。

3 按照卫生部发布的《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及审核流程(试行)》。大家仔细看看这个文件,进行申报的主体应该医疗机构,而不是医疗技术研发人员。我所能做和应该做的工作是,按照规定的提供相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和临床病例资料。这些资料我早就准备好了,甚至答辩的PPT都准备好了。你们能说我工作不尽心吗?假如我越俎代庖,我付出额外的东西是什么?将来一旦获得批准,谁承诺我补偿我额外付出的东西?

4 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卫医政发[2009]18号文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一项新技术的提出、临床试验和考核有严格的规定。大家可以看到,我前后进行了15年的研究,从基础到临床,没有助手,没有经费,才达到今天这个结果。那么,现在市面上很多技术都是横空出世,你们用屁股想想,这些问题还用我回答吗?

按照这个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准予医务人员超出其专业能力开展医疗技术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未经医疗机构批准,医务人员擅自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那么,我给你进行治疗,我承担多大的风险。换句话说,我就如同一个罪犯的心理压力一样给你治疗,你说我的心理压力小吗?假如你是一个抢劫犯,抢一个人能抢5块钱,抢另外一个人能抢5000元,都是抢劫罪,你抢劫哪一个人?所以大家不要抱怨费用高,或者我经常拒绝一些顾客,我是迫不得已而为之。假如你现在处在我的位置,你怎么办?我控制数量,保证质量也是必然,我不能因为您的苦苦哀求,头脑发热,让我赔的倾家荡产、身陷囹圄吧?到时候,你就该义愤填膺、大骂我黑心了。对不起,我有选择接受和不接受对你进行治疗的权利。

因此,你需要静下心来想一想:

1 赵玉明进行这项技术治疗,是赵玉明本人主观在进行欺骗患者的违法,把没有效果的技术说成有效果的技术;还是我们某些行政审批上造成的赵玉明处于不得不违法的地步?是“官逼民反”呀,还是“地痞流氓”在蓄意闹事?

2 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来管理这项技术,尤其第13项为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干细胞除外)。说明从科学意义上,这类技术是安全的、有效的(不单指自体成纤维细胞移植)。国家相关部门的专家为什么不单列一个目录:吃绿豆能治疗肝癌啊,专家也是有专业素养的。

3 国家制定这一些列规范的目的,就是保护广大就诊者的利益。不能说李三的医疗机构自我吹嘘说我这个技术能把你变成玛丽莲.梦露,你就收就诊者的钱。换句话说,国家制定这些制度的本意保护广大就诊者的钱,不要被某些医疗机构给骗了。那么,我如果让广大就诊者先治疗,让广大顾客自己看到效果再付钱,是不是和国家政府机构制定这些规范的目的是不是一致的,殊途同归吗!因此可以看看我的收费模式就知道我的良苦用心了。

4 造成今天这个局面,赵玉明只是一个技术人员,与此相关的科室管理领导、技术的部分报批人员、技术的部分审核人员,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利益在这项技术中没有得到满足而造成的呢?如果这些人员,也像赵玉明一样我做技术的就做好我的技术;我是科室领导就应该帮助我的科室技术人员进行报批;我是报批和审核人员,就按规定组织行相关的专家进行技术的鉴定工作,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是不是这些事情早就解决了?大家都是成年人,目前中国的这种风气,我赵玉明能改变得了吗?

5 而这件事能够成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公开。让社会上大家都知道和渴望这项技术,从而让那些从这项技术中谋私利的人不敢再有奢望。而如果我去宣传这件事,大家又该说,赵玉明是在为他自己叫喊。因此,只有你们这些求助者拒绝那些落后的技术去呼吁这件事,才能达到目的。而我只能做一件事: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相信我们的国家是爱我们的。一段性爱录像的网络传播,掀翻了许多官员。为什么你们求助者不能和我一起共同促成这件事,而是一味的消极等待呢?我将会去参加各种创业节目,争取风险投资和天使基金资助。我会做我应该的努力。

6 大家都知道,这项技术一旦获得承认,是不是名利双收?是不是会有很多人盯着这项技术。来我这里就诊的顾客已经知道,我将失去我目前的工作,我已经被医院转业了。一个研究者为了一项研究连工作都没了,你们对我还有什么可指责和要求的呢?我所担心的是,是不是会有幕后指使托来找我治疗,然后又说出了问题,然后借题发挥要挟、逼迫我,那时的我将有口难辩,按照现在的规定,将会吊销医师资格、执照和送进监狱。这时,幕后主使人开始出来了,让我低价转让技术,帮我解决这类公关问题。我能没有这种担心吗?

我也有家庭,也有孩子。如果将来有一天,我身陷囹圄,你,一个现在的陌生的求助者,能会给流浪街头我的孩子一口饭吃吗?你们不觉得,你们要求一个研究者做得太多了吗?

但是,我们一定要相信这个社会善良的一面;当一个技术如果真是实实在在的技术,一定会有得到社会认可的那一天。一切的黑暗都会在光明来临前,显露自己最后的邪恶!

所以,我一定要挺住,一定不能再重压之下丧失理智和清醒的头脑。这是一个过程,必经的过程。现在工作没了,我也不会屈服。我不能仇恨这个社会,不能极端抱怨这个社会对你的不公。因为,要坚信,光明在远方。

我是一个从事技术的,我要让你看着我如何用技术解决法律的问题。我要某些病人不花钱并且把病治好,只有我能做到。等我的下一篇文章。

那么,下面你需要考虑问题的思路:

1你需不需要治疗?

2 需不需要采用这项技术?

3这项技术目前在国内相当一段时间都是非法的,我是现在治疗还是以后合法后治疗?

4号称拥有这项技术有很多人,赵玉明是不是可靠?

5我决定选择赵玉明进行这项治疗,那么我如何保证即使没效果,也不能被赵玉明骗了钱?我要留下哪些证据,看看赵玉明敢不敢给我?

6 你决定了,咨询你的父母亲朋,看看你的决定是不是武断,片面?

7 大家都同意你的决定,与赵玉明建立联系,等待付钱治疗。

本文是赵玉明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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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