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生长在鼻腔后方的鼻咽部、其位置较隐蔽,早期常无明显症状,容易被忽视。大多数病人是因发现颈部肿块或其他转移症状后才被确诊,从而失去了治疗的最佳时机,我们都知道,放疗是治疗鼻咽癌患者的首选方法,鼻咽癌患者在准备放疗之前,也需要很多做准备工作和明确一些相关注意事项。那么,鼻咽癌放疗前后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 一般,鼻咽癌放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分别是: 1、不要吸烟和喝酒,忌食辛辣燥热煎炸肥腻之品。 2、鼻咽癌放疗时需要注意每次放疗后静卧半小时,注意多饮水。 3、照射10-20天左右,可先后出现口腔粘膜水肿、充血、疼痛、唾液分泌减少、口干等症状,病人应保持口腔清洁,可用朵贝儿氏液漱口,每日10次左右;用软毛牙刷刷牙,至口腔粘膜正常为止。 4、为了预防颞颌关节僵硬、功能障碍,应持之以恒,每日做张口运动300次以上。 5、鼻咽癌放疗时需要注意保护放射野皮肤,内衣宜柔软、宽大、吸湿性强;忌用肥皂和粗毛巾擦拭照射野皮肤;避免冷热刺激,局部不可使用热水袋或热敷;夏天外出时戴帽子遮挡,防止日光直射。 6、根据情况行鼻咽部冲洗,保持局部清洁,提高放疗敏感性。 7、中药冲鼻。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中药剂型每日冲鼻,以改善鼻塞、鼻咽部粘膜损伤等。 8、鼻咽癌放疗时宜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饮食,避免过热、过冷、及坚硬、粗糙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 希望鼻咽癌家属在患者接受放疗时注意鼻咽癌患者的护理,保证放疗的顺利进行,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达到完全康复的目的!
目前鼻咽癌公认的有效根治性治疗手段为放射治疗或以放疗为主的综合治疗。随着放疗设备的更新及放射治疗技术的不断改进,特别是调强适形放疗技术、图像引导放疗技术等精确放疗技术应用于临床以来,患者的生存率明显提高。但是放射治疗在治愈肿瘤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损伤正常组织和器官,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鼻咽癌放疗时照射体积大、放疗疗程长,并发症较多。为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或减少放射治疗晚期损伤,放疗中并发症及时、正确的处理及放疗后的功能锻炼指导显得更为重要。下面就鼻咽癌的放疗并发症及防治措施总结如下。 1 听力下降、耳聋 1.1 临床表现 鼻咽癌放射治疗在改善由于肿瘤压迫而引起的耳塞、耳鸣、听力减退等症状的同时,也可引起放射性中耳炎和中耳积液。特别是再次照射时其损伤更为严重,早期临床表现主要为耳痛、耳闷及耳道渗液,合并感染者出现流脓液、耳鸣、平衡失调、对噪声异常敏感等。放射数月后至数年,随着血管、结缔组织的进行性变性和纤维化,可导致鼓膜穿孔、耳道粘连闭锁,耳蜗毛细胞逐渐坏死,听小骨硬化,故晚期临床表现为感音性、传导性或混合性耳聋。据文献报道鼻咽癌根治性放疗后2 年,耳聋发生率可达55%。 1.2 防治措施 第一,尽量减少耳部的照射剂量。第二,放射性中耳炎穿破鼓膜溢液时,要保持引流通畅,避免进脏水、脏物,早期使用抗菌类滴耳液。第三,3%的过氧化氢行外耳道冲洗,保持局部清洁,切记压力不可过大。第四,不要随意自行掏挖耳道,减少中耳外源性感染。第五,放疗中或放疗后用1%麻黄素滴鼻和坚持每天冲洗鼻咽腔,去除鼻咽分泌物,减少咽鼓管的阻塞。第六,及时治疗鼻咽部急慢性炎症,以免细菌通过开放的咽鼓管造成乳突感染。第七,保持外耳清洁,洗澡、游泳时用无菌棉球堵住外耳道,加强自身锻炼,注意保暖,预防感冒,减少感染机会。 2 放射性脊髓病 2.1 临床表现 多在放疗后1~3 年内出现,轻者表现为低头或抬腿时从颈部向四肢放射性的触电感或麻木感,严重者可自下向上发展,从感觉障碍到运动障碍,导致肢体瘫痪。 2.2 防治措施 第一,尽量使用放疗新技术,如调强适形放疗,减少脊髓的照射量。第二,一般持续4~6个月可自行消失。第三,放射性脊髓损伤治疗常规采用类固醇治疗为主,辅以脱水(甘露醇)、维生素治疗。第四,中医用活血化瘀、通经活络及滋补肝肾等中药治疗。 3 鼻腔粘连、萎缩性鼻炎 3.1 临床表现 鼻腔和鼻窦照射后黏膜充血、肿胀、腐烂出血及白膜形成,引起鼻甲与鼻中隔紧贴,加上鼻道充满黏稠脓性或脓血性分泌物,致使窦口阻塞,从而导致鼻腔粘连、鼻孔闭锁、鼻窦炎、萎缩性鼻炎等放疗后并发症。鼻咽癌放疗后鼻腔粘连和鼻窦炎一年半的累积发病率约为30%和90%。临床表现为放疗后持续鼻塞伴流涕、嗅觉减退或丧失,放疗后鼻腔粘连虽不直接影响其预后,却明显降低其生存质量,发生如张口呼吸、头昏、精神萎靡、失眠、疲乏等症状。 3.2 防治措施 第一,放疗中、放疗后坚持用0.3%的双氧水和生理盐水交替冲洗鼻咽腔,每日2 次。第二,适当使用血管收缩药滴鼻改善鼻腔引流。 4 放射性口腔干燥症 4.1 临床表现 鼻咽癌根治性放疗后,涎腺(包括腮腺、颌下腺、舌下腺、口腔及口咽的小涎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唾液分泌量显著性减少且变得黏稠,患者自诉有持续性的口干,有时产生烧灼感,味觉减退,唾液不足不但直接影响口腔正常功能(如说话、咀嚼、吞咽、睡眠等),并可改变口腔内正常菌群丛,易致牙周病和龋齿、念珠菌感染或者是溃疡性口角炎以及不常见的急性假膜性白色珠菌感染。 4.2 防治措施 第一,使用放疗新技术,减少唾液腺照射体积及剂量,吴柳青和王伯钧研究鼻咽癌患者调强适形放疗后2 年腮腺分泌指数可恢复到原来的95.2%,而常规放疗后发生永久性腮腺功能损伤,基本丧失分泌功能。第二,当唾液分泌减少时,口腔很容易感染,此时特别要注意口腔的清洁卫生,坚持漱口,每日6~8 次,使用含氟牙膏刷牙。第三,吸烟、喝酒会加重口干的症状,因此患者应戒烟、戒酒。第四,平时可以咀嚼口香糖、含花旗参、山楂等来刺激唾液分泌。第五,用金银花、菊花、麦冬等中药泡水喝,减轻口干、咽干不适症状并采用活血化瘀、养阴生津的中药辅助治疗。第六,尽量避免饮用太甜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如可乐。第七,用餐时可以小口地喝一些汤或水以代替唾液,帮助吞咽。可以选择一些质地较软、较细、容易吞咽的点心,如布丁、果冻、蒸蛋等。第八,放疗过程中联合使用保护剂氨磷汀治疗可以明显减少放疗引起唾液腺实质的损害,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5 放射性龋齿 5.1 临床表现 放射治疗后唾液分泌量减少,使口腔自洁功能减弱,细菌数量增加,从而导致龋齿发生。据报道鼻咽癌放射治疗后放射性龋齿的发生率为49.2%,而且距放疗后时间越长,出现放射性龋齿的机会越大。 5.2 防治措施 第一,放疗前一定要洁牙、修补龋齿,拔除病牙,包括残根牙、死髓牙、部分阻生或萌生不全牙,尽量治疗各种口腔疾病,如牙周炎及牙龈炎。放疗前拔牙应允许牙床有一定时间的愈合,一般以拔牙后1周左右放疗为宜。文献报道放疗前做过口腔处理的患者放射性龋齿的发生率为17.2%~48.7%,明显低于未做口腔处理者(88%)。第二,放疗中及放疗后必须保持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坚持漱口,每日至少6~8 次,清除食物残渣。含漱剂可选用朵贝尔溶液、洗必泰液、5%碳酸氢钠溶液或生理盐水含漱。第三,早晚用含氟牙膏刷牙。氟有促进牙齿再矿化、提高牙组织的硬度和抗酸蚀作用,增加牙齿的抗病功能,对预 防放射性龋齿有显著的疗效。张燕群和元萍报道由于放疗引起的涎腺破坏多不可逆,口干常常持续存在,因此,接受放射治疗的头颈部肿瘤患者,需要终身采用防龋措施。第四,注意合理的营养结构,少吃糖类甜食,忌食辛辣食物,戒烟、戒酒。 6 放射性骨髓炎(放射性颌骨坏死) 6.1 临床表现 颌骨受到一定量的照射后,可使颌骨内动脉发生炎症反应,内膜肿胀,血管栓塞,骨膜纤维性变,导致局部血供和营养障碍,骨的活力降低,易于发生无菌性放射性骨坏死。下颌骨因其有较高的骨密度和较少的血管供应,90%以上的放射性骨坏死发生在下颌骨。一般多发生在放疗后的2~3年。初期有持续性刺痛或剧痛,牙龈肿胀,牙槽溢脓,牙齿松动、脱落。严重时有颌骨缺损,颌面畸形。后期表现为慢性骨髓炎,有骨面暴露,在口腔黏膜及面部皮肤形成瘘管,长期流脓,久治不愈。并可同时伴有张口困难,甚至牙关紧闭。部分患者可发生病理性骨折、口腔上颌窦瘘。 6.2 防治措施 第一,制订合理的放疗计划,避免各照射野间的剂量重叠,尽量减少靶区周围正常组织的放射剂量。第二,放疗前洁牙、修补龋齿,对不能修补的龋齿或残根应拔除,拔牙和放疗之间的间隔应不少于1周。第三,行高压氧和全身支持治疗,并适当使用抗生素。高压氧治疗,现已被推荐为放射性骨坏死的最有效的常规辅助治疗方法。 7 张口困难 7.1 临床表现 多因颞颌关节障碍及咬肌纤维化引起。临床主要表现为张口时颞颌关节处发紧、疼痛、门齿距逐渐缩小,甚至牙关紧闭,言语和进食困难,不能进行口腔及咽部检查。关键在于预防。 7.2 防治措施 第一,使用调强适形放射治疗技术,可以减轻颞颌关节的损伤,鼻咽癌外照射剂量应掌握在70 Gy左右为宜。第二,在放疗前、中、后,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治疗相关部位的各种炎症病灶,可以减少放射性颞颌关节障碍的发生。第三,嘱患者在放疗期间和放疗后每天坚持开、闭口腔练习,每日至少3 次,每次20 个,进行双侧颞颌关节部位按摩等。第四,用木制开口器练习张口动作。 8 放射性头、颈部软组织纤维化 8.1 临床表现 照射野内的软组织受到一定量的照射后可以发生退行性变,出现肌肉萎缩和纤维化变硬,从而引起一系列的症状。临床表现为放射治疗1~2 年后,患者可出现颈部、峡部、软腭、会厌等硬化,颈部活动障碍,头面部肿胀,呛咳,误咽呛入气管,不能自主的阵发性颈肌、舌肌、咬肌痉挛抽搐,因而出现反复发作的一过性斜颈缩舌、牙关紧闭。放射性头、颈部软组织纤维化一旦发生,治疗起来难度大,效果差,因此,重在预防。 8.2 防治措施 第一,放疗中或放疗后保护照射野皮肤,穿纯棉衣服,避免化学(局部涂抹或敷贴刺激性化学药物、清洁剂、化妆品)及物理(烈日暴晒、冷热敷、衣领摩擦、搔抓)刺激等。第二,放疗中或放疗后坚持做头颈部功能保健操,进行张闭口练习、颈部肌肉转动、颞颌关节按摩等。 9 神经系统的放射性损伤 9.1 临床表现 鼻咽癌放射治疗时部分大脑颞叶、脑干、颅神经等均遭受放射线或辐射影响,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常见的临床表现如下。 9.1.1 神经精神性症状 记忆力减退、迟钝、失眠、短暂的思维停顿或意识丧失,部分患者表现异常兴奋,讲话多,近于激动情绪。 9.1.2 内分泌紊乱症状 月经紊乱、闭经、性欲减退、阳萎、乏力、畏寒等症状。 9.1.3 外周神经性损伤症状 某一支颅神经麻痹,如舌肌萎缩,吞咽困难,眼外展神经麻痹。 9.2 防治措施 第一,使用调强适形放射治疗技术,减少照射野周围正常组织照射量。第二,使用神经细胞辅助药物,常用的有脑活素、脑复康、胞二磷胆酯、维生素B1、B6、B12及维生素E等。第三,有条件的地方可行高压氧治疗,每周2~3次,每次1~2 h,对脑细胞的恢复很有帮助。 10 放射性皮肤损伤 皮肤晚期反应延迟至数月或数年才表现出来,主要是真皮发生延迟反应,表现为皮肤干燥、变脆、变薄,轻微的损伤即可造成难以愈合的溃疡,血管与淋巴管壁增厚甚至闭塞。 10.2 防治措施 放疗结束后继续保持放疗区皮肤清洁,穿纯棉衣服,避免化学(局部涂抹或敷贴刺激性化学药物、清洁剂、化妆品)及物理(烈日暴晒、冷热敷、衣领摩擦、搔抓)等因素刺激。 11 放射性面部、颈部皮下水肿 由于面颈部组织受照射后淋巴回流不畅,深部毛细血管水肿闭塞、受阻引起面部、颌下部、颈部水肿,局部不红、不痛、不热,无功能障碍,水肿随体位而变化,早晨起床较重,活动后减轻,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在发生后10 个月左右开始缓解,1~2 年左右症状可消失。若水肿较重并诱发感染,引起急性蜂窝织炎时则应积极处理,最好静脉给予大剂量抗生素。 小 结 调强适形放疗可以对肿瘤靶区进行高剂量精确的照射,而肿瘤周围正常组织的照射量显著减少,很好地保护了正常组织器官,从而提高局部控制率,减轻放射治疗带来的并发症,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及生活质量。由于鼻咽癌解剖位置和周围淋巴结分布形式以及其周围有许多重要组织器官(如脊髓、垂体、腮腺、颞下颌关节、眼球等),使射野设计在头颈部肿瘤中最为复杂和困难,是最适宜应用调强放疗治疗的恶性肿瘤。行调强适形放疗及正确地处理放疗中的并发症、坚持功能锻炼可减轻或减少鼻咽癌患者放射治疗的晚期损伤,减轻鼻咽癌的放疗后遗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在过去的 40 年,早期乳腺癌保乳手术加全乳放疗的局部复发率已经从 10% 降到 2%。全乳切除术后放疗可以使腋窝淋巴结阳性的患者 5 年局部-区域复发率降低到原来的 1/3~1/4。 乳腺癌术后放疗适应证 早期乳腺癌保乳术后首次放疗应在术后 4~6 周内,切口愈合后开始放疗。可采用三维适形或调强技术。全乳照射剂量 45~50 Gy,1.8~2 Gy/次,5 次/周。全乳照射结束后,一般需要瘤床区补量 10~16 Gy,5~8 次。 在无淋巴引流区照射的情况下也可考虑「大分割」方案,即 2.66 Gy,16 次,总剂量 42.5 Gy,或其他等效生物剂量的分割方式。 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 (1)原发肿瘤最大直径 ≥ 5 cm,或肿瘤侵及乳腺皮肤、胸壁; (2)淋巴结转移 ≥ 4 个。 (3)淋巴结转移 1~3 个的 T1/T2 患者, 其中包含至少下列一项因素的患者复发风险更高,放疗更有意义:年龄 ≤ 40 岁,腋窝淋巴结清扫数目<10 个时转移比例 >20%,激素受体阴性胸壁和锁骨上是最常见(80%)的复发部位,是术后放疗的主要靶区;T3N0 患者可以考虑单纯胸壁照射术后辅助放疗,常规剂量为 50 Gy/5 周/25 次,对于高度怀疑有残留的区域可局部加量至 60~66 Gy。 在乳腺癌临床实践中考虑放疗时不得不直面 3 个问题:放疗是否适合所有保乳术患者?哪些患者适用大分割放疗?哪些患者需区域淋巴结照射?下面一起来讨论一下。 >> 1. 哪些保乳术后患者可减免放疗? 上面提到,放疗虽然可降低乳腺癌复发率和死亡率,但在很多亚组分析中,放疗的获益其实很小。因此,如何确定放疗的适用人群非常重要。 纳入 636 例患者随访 12.6 年的 CALGB 9343 研究证实,70 岁及以上、病理 Ⅰ 期、激素受体阳性、切缘阴性的患者绝对复发率低,全乳放疗后乳房水肿、疼痛等不良反应消退缓慢,可以考虑单纯内分泌治疗而不行放疗。在该研究中,远端转移发生率为 5%,这些很可能均是 Luminal A 型。 根据 PRIMEⅡ的研究结果,65 岁及以上、肿块最大直径 ≤ 3 cm、激素受体阳性,可接受规范的内分泌治疗的患者也可以考虑减免术后放疗。 保乳术后的放射治疗,应该在分子分型和传统预后因素整合的基础上,筛选到能够安全避免放疗的患者。目前多个研究正招募 ER 阳性/HER2 阴性 Luminal A 型乳腺癌患者进行相关研究。可能还存在其他类型保乳术患者无需进行放疗,但是目前,研究证实的还只是上述患者类型。 哪些患者适用大分割放疗? 相较于常规放疗,大分割放疗有许多益处,比如可以缩短治疗时间,使放疗更简便经济。但大分割化疗对设备和技术的要求也更高。 纳入 4451 例患者随访近 10 年的 START 研究显示,与常规分割放疗相比,大分割放疗更加安全有效、远端转移率低、正常组织损伤小、总生存率高。 基于 START 研究结果,大分割放疗得到极大应用。但是,大剂量淋巴结照射及其可能影响上臂丛神经,临床实践中还是要严格限制大分割放疗的适用人群。 目前尚不清楚该研究结果是个例还是具有普遍性,相关评估研究正在英国和丹麦进行,预期在未来几年就会公布结果。如果结果有异,这对大分割放疗来说是致命一击。 >> 3. 哪些患者需区域淋巴结放疗?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争议较大,尚无专家共识。 ACOSOG Z11 研究表明, ≤ 3 个腋窝前哨淋巴结阳性 I~II 期乳腺癌患者全乳放疗术后,腋窝淋巴结清扫和前哨淋巴结清扫生存无差异。 MA20 研究和 EORTC 研究均证实了中等复发风险患者通过区域淋巴结放疗可以显著改善 10 年无病生存率。 依据 MA20 研究结果,新鲜出炉的 2016 年 NCCN 指南 V1 中,区域淋巴结放疗适应 IIB 推荐分别上升为对腋窝淋巴结阳性 ≥ 4 个的 I 类推荐及 1~3 个的 IIA 类推荐。 虽然指南有这种推荐的改变,但是实际上腋窝淋巴结阳性 ≥ 4 个的患者,既往乳腺癌扩大根治术结果显示内乳区阳性的比例也只有 30%~40% 左右,若要作为 I 类推荐进行内乳区放疗,也就意味着 60%~70% 患者可能被过度放疗。 区域淋巴结放疗可降低局部区域复发率,同时也有不良反应。在 MA20 研究中,2~3 级上淋巴水肿、放射性肺炎发生率增加,而且放疗剂量的增加会损害肺和心脏,这可能诱发其他肿瘤。 区域淋巴结放疗适应证的关注重点在于综合考虑 Z-11 和 MA20 的结果,平衡区域淋巴结放疗的获益与不良反应。 推荐对内乳区前哨淋巴结活检判断内乳淋巴结有无转移,以此来指导个体化的内乳区放疗,而不推荐对所有腋窝淋巴结阳性 ≥ 4 个患者进行放疗。 术后放疗降低复发转移风险 2005 后 EBCTCG 开展的两项荟萃分析证实,乳房全切术或保乳术后放疗可减少局部复发风险和死亡风险。 MA20 研究表明全乳照射+区域淋巴结照射并未改善淋巴结阳性或高危淋巴结阴性行保乳术或辅助全身治疗的乳腺癌患者总生存,但可明显降低复发和远端转移风险。 2008 年~2011 年,波士顿 DanaFarber 肿瘤中心的 Jay Harris 教授等证实乳腺癌局部复发主要与肿瘤亚型、 HER2 状态、年龄有关,而与治疗方法、肿瘤大小、淋巴结状况无显著相关。如,三阴性乳腺癌 5 年局部复发率为 6%,而 Luminal A 型乳腺癌仅 1%;年轻患者较年长患者的复发风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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