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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小症
矮小症临床路径
发表者:李瑞珍 1573人已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年版)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矮小症(旧称侏儒症)(ICD-10︰E34.3)。
(二)诊断依据
身高处于同种族、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生长曲线第3百分位数以下,或低于两个标准差者(身高标准参照2005年九省/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数据研究制定的中国2-18岁儿童身高、体重标准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1.孤立性生长激素缺乏症药物治疗:生长激素替代治疗。
2.甲状腺素功能减低症:甲状腺素替代疗法。
3.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症:一般骨龄12岁前生长激素替代治疗,12岁后联合或单独雌、孕激素治疗。
4.联合垂体激素缺乏症:相应缺乏激素替代治疗。
5.其他:对因、对症治疗。
6.辅助治疗:运动、营养治疗。
( 四 )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甲状腺功能(T3、T4、TSH、FT3、FT4)、乙肝两对半;
(3)肝肾功能、血脂、电解质、血糖;
(4)骨龄、垂体MRI(怀疑肿瘤时需强化);
(5)生长激素激发试验(包括精氨酸激发试验、胰岛素激发试验、可乐定激发试验、左旋多巴,必选2项,其中前两项必选一项)。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皮质醇、促肾上腺激素释放激素、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
(2)骨密度;
(3)25羟维生素D3;
(4)头颅、胸部、脊柱、骨盆、四肢长骨X光摄片;
(5)血气分析;
(6)性激素:黄体生成素、卵泡刺激素、雌二醇、睾酮、催乳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7)戈那瑞林激发试验;
(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试验;
(9)染色体核型分析;
(10)IGF-1生成试验。
(五)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1.诊断生长激素缺乏症者给予生长激素治疗:生长激素粉剂或水剂,国内常用剂量是0.1–0.15U/kg/d,睡前皮下注射。
2.对症治疗药物:根据患者情况选择。
(1)诊断甲状腺功能减低者给予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一般选用优甲乐,剂量根据缺乏的程度而异,从小剂量开始,需晨空腹口服给药,开始用药后2-4周复查激素水平并调整剂量。
(2)诊断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选用氢化考的松治疗。
(3)其他:根据相应检查结果处理。
(六)变异及原因分析
检查发现存在较严重的内科系统性疾病如肾功能不全、先天性心脏病等,需进行积极对症处理,完善相关检查,向家属解释并告知病情、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增加住院费用的原因等,并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救治,退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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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问诊开始
发表于:2011-11-16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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